一封家书花了几天的时间才完成,倒不是想说的话太多无从落笔,而是沈淮臣每每提笔,总是不由自主对着信纸发呆。

  系统说,任务未完成前,现实的他暂时会以植物人的形式存活,沈淮臣不知道两个世界的时间流速是怎样转换的,但猜也能猜到父母心里一定不好过。

  要是能给远方的爸爸妈妈也写一封就好了。

  告诉他们不要为他难过了,他在这边过得很好……好像,还有了一个喜欢的人。

  003大惊失色:【宿主!你喜欢男主啊!】

  沈淮臣吓了一跳,墨汁溅出几滴落在信纸上。

  系统一打岔,沈淮臣感伤的情绪都被冲淡许多,撑着下巴眨了眨眼,【其实我也不确定……】

  003像意外得知孩子早恋的家长,坐在笔架上,两根小短手抱臂,严肃望着他:【宿主,要不你简单回忆一下见到男主的心情,我来帮你分析!】

  【这要怎么说啊。】

  沈淮臣悄悄往窗外看了一眼,容瑄背对着他,敲敲打打不知在忙些什么,【每天都想跟容瑄待在一起,哪怕什么都不做也觉得有意思。】

  【害怕的时候只要有他在,我就可以笃定地告诉自己,一定不会有事的。】

  【这样子算喜欢吗?】

  003抓抓脑袋,【朋友间的喜欢也是喜欢啊……这样吧,宿主,你找个机会跟男主对视三十秒,如果心跳加速,想要亲吻他,就说明你非常喜欢他,反之就是朋友间的喜欢。】

  【书上都是这样说的。】

  【好,我知道了。】

  一人一统都对交谈结果十分满意,沈淮臣琢磨着如何开口,系统想的却是怎么作弊捣乱。

  不知道两人对视的时候在宿主脑袋里讲笑话管不管用。

  院里的动静停了,沈淮臣走出门,见容瑄手里多了把木制弩箭。

  “我打算去后山看看,打两只野味回来给你补补。”容瑄试了试弓弦的力量,主动解释道。

  在宁安府时,沈淮臣身上长了点肉,腰肢纤细柔韧,抱起来有种说不出的满足感。如今死里逃生风餐露宿折腾一遭,身形消瘦不少,下巴抵在肩上都有些硌人了,需得好好补补。

  打猎?

  沈淮臣眼前一亮,“我跟你一起。”

  打野味听着有趣,实际要走几里山路,运气不好在山上待一下午蹭一裤腿泥巴也抓不到猎物,还有遇蛇的风险。

  但容瑄他兴致高涨,自然没有不答应的,“你的信写好了?”

  沈淮臣点头,经他提醒记起什么,又风风火火地跑走了,“容瑄你等我一下,我去找程公子打听打听,有没有熟识的信客。”

  来到程家院外,沈淮臣敲了敲门,没一会儿扛着锄头的程伦走了出来,“是陈公子啊,找我何事?”

  沈淮臣问:“可否拜托程公子帮忙问问,村里有没有最近往辎城去的兄台,我想给家人寄封信。”

  程伦说:“举手之劳,交给我便是。不知陈府在哪条街,哪个巷口?”

  沈淮臣一顿,后知后觉想起他用的假名字,“去司部衙门,交给殷时月,殷大人就好。”

  殷时月那么聪明,应当明白他的意思。

  程伦眼中划过一抹讶异,点头应下。

  沈淮臣松了口气,显而易见地高兴起来,“多谢程公子。不知报酬如何支付?在下身无分文,大约只能打工抵债了。”

  程伦摇头轻笑,“何须如此客气,若真想帮忙,便替我把园子里的菜浇了吧。”

  “现在吗?”沈淮臣为难地蹙眉,“我与容……沈轩约好上后山打些野味,可能明日才得空。”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单纯的人?所思所想,喜怒哀乐旁人一眼就能猜透。

  程伦心中感慨,笑容有扩大的趋势,“不必着急,哪日空闲过来便是,程某随时恭候。”

  沈淮臣愈发不好意思,主动许诺:“若我们打得猎物多,可分你一只。”

  “不过要先问过沈轩。”

  程伦奇道:“他不是你的书童吗?书童应当听公子的话。”

  沈淮臣并不认同这套观念,反驳说:“弩箭是他做的,猎物是他打的,若我走不动,还需他帮忙。沈轩出力最多,当然有权利决定如何分配。”

  程伦唇角微抿,神情若有所思。半晌忽然道,“陈公子,你们二人感情一定很好。”

  猝不及防被戳中心事,沈淮臣抬眸,发现程伦有一双跟容瑄一样洞悉万物的眼睛。

  沈淮臣脸颊一热,也不知为何要慌,说话吞吞吐吐,欲盖弥彰:“没有啊,这道理再浅显不过,与我喜不喜欢他无关。”

  事情越描越黑,沈淮臣在程伦玩味的目光中落荒而逃,丝毫没发现墙角闪过一片属于容瑄的浅蓝色衣角。

  仗着自己有功夫,偷听完墙角的容瑄不紧不慢返回小院,明知故问:“程公子答应了吗?”

  沈淮臣点头,两人简单收拾一番便出发了。

  这回时间宽裕,容瑄又带足了水和干粮,故而前进的速度非常慢,与其说是打猎,倒不如称之为散步郊游更贴切。

  沈淮臣走累了,便找块平整的石头坐下歇歇,容瑄在四周逛了逛,摘了几颗野桃回来,洗净后递给他。

  沈淮臣咬了口,还挺甜。

  原本他想着,若今日什么都没猎到,干脆从商店买几只肥鸡丢进林子里,叫容瑄捉回去吃,谁知他们运气竟这样好,没多久便遇见一群悠闲觅食的山鸡。

  容瑄架弩瞄准,临了却又犹豫了。

  以他的能力,一箭打过去最多同时射穿两只,其它的受到惊吓四散逃窜,再想抓就难了。

  容瑄不愿放弃这千载难逢的机会,收起弩箭,将包成漏斗状的宽树叶用穿了果子的细树枝固定住,神不知鬼不觉的丢进鸡群。

  正在觅食的山鸡想吃果子,连食物带树杈一块啄了起来。鸡的眼睛被叶子蒙住,只能咕咕咕原地打转,人走近了也不跑。

  沈淮臣看得一愣一愣的。

  古有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今有容瑄蒙眼捉鸡,一捉一个准。

  容瑄一气抓了六只,两公四母,一只用来吃,剩下的回去养起来,这样肉有了,鸡蛋也有了。再不用麻烦程伦,亦或是靠沈淮臣的术法。

  孤村依山傍水,一弯小溪绕山而过,应当是那条暗河的分支。容瑄有自己的偶像包袱,处理活鸡时并不叫沈淮臣跟过去,过了约半刻钟的工夫回来,鸡毛还在鸡身上,内里的脏器却已被掏空,去掉了腥味。

  沈淮臣两只眼睛探照灯似的扫来扫去,等人走进了还皱起鼻子用力嗅了嗅。

  容瑄的双手、衣袍、袖摆干干净净,身上更不见半分血腥气,只有淡淡的清香,也不知是怎么做到的。

  “吃不吃叫花鸡?”

  沈淮臣的注意立刻被转移了,口腔中隐隐分泌口水,“吃!”

  容瑄一笑,用溪边挖的泥巴将鸡裹严实了,置于火中,再洗了手回来慢慢煨烤,时不时拿树枝拨弄一二。

  等待的时间里,沈淮臣忽然记起系统交给他的办法——想判断自己喜不喜欢一个人,就跟他对视三十秒。

  这样好的机会,此时不试,更待何时?

  “容瑄。”

  “嗯?”

  容瑄看过来的瞬间,沈淮臣便莫名有些紧张,望着那双茶色眼眸强自镇定道,“干等下去也太无聊了,我们来比一场吧。”

  容瑄问,“比什么?”

  实话实说肯定不行的,沈淮臣灵机一动:“比谁先眨眼睛。”

  “在心里数三十个数,输了的人……就把鸡腿让给对方。”

  容瑄依言坐到沈淮臣身侧,两人离得极近,近到连对方每一根睫毛都看得清清楚楚。

  沈淮臣深吸了口气,眼睛眨也不眨的望着他,心跳却似乎不由自主地开始加速。

  他认真默数:一,二,三……

  才数到三,容瑄便短促地笑了一声,垂下眼睫,倾身吻上他的唇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