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在喝酒。

  他当然在喝酒,这些日子里他一直都在喝酒,除了喝酒他也不知道要做什么。

  自从月圆之夜后有许多人想找他,在陆小凤看来这都是麻烦。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所以他在喝酒。

  从万梅山庄喝到了百花楼。

  现在他在酒楼里喝酒,喝了三天三夜还是没有醉。

  但他觉得自己似乎已经醉了,不然他怎么会看见本不在这里的人?

  “我来要我的鱼。”

  陆小凤笑了,朝楼下喊道;“小二!加盘鱼!”

  店小二痛快的应了一声,向后厨喊道:“那位客人要加一盘鱼!”

  这位现在可是他们酒楼的财神爷,可得小心伺候着,好在这位爷事儿少得很,除了喝酒还是喝酒。

  陆小凤要完鱼,回头直勾勾的看着他:“你来了。”

  周怀瑾道:“对,我回来了。”

  陆小凤摇摇头,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周怀瑾坐了下来,嗅嗅他身上的酒气,无奈道:“你真的喝了三天三夜啊?”

  陆小凤拿着酒杯痴痴地望着他,笑道:“所以我现在醉了。”

  周怀瑾挑眉道:“是啊,你可不就是醉了,说好了带我去拉哈苏吃那里的冬鱼,你现在就拿这个糊弄我?”

  陆小凤道:“我没糊弄你,我怕你再走了。”

  周怀瑾被他这一句话说的心里酸酸的,拉过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侧,微微歪着头,枕在他的手掌心,认真的许诺:“我不走了。”

  陆小凤摸着他的脸,笑了,摇摇头:“我要的本不是谁的牺牲。”

  周怀瑾捂着他的手,微微的凉,他执拗的看着陆小凤,道:“那就一起,无论去哪里,去做什么。”

  陆小凤笑:“你说的。”

  “我说的。”

  鱼来了,盛在一个大大的陶盆中,乳白色的汤飘着翠绿的葱花。

  周怀瑾道:“我这个人比较死心眼儿。”

  陆小凤道:“我除了嘴甜没别的优点。”

  周怀瑾忍不住笑了,他故作严肃的点点头:“嗯,看出来了。”

  陆小凤心满意足的点点头,给他夹菜:“你要的鱼。”

  周怀瑾道:“我认真的。”

  “嗯?”陆小凤醉眼朦胧的看向他。

  周怀瑾再一挑眉:“你没醉。”

  “我醉了。”陆小凤强调道。

  周怀瑾继续挑眉道:“醉了的人都会说自己没醉,醉了的陆小凤只会唱难听的歌。”

  陆小凤笑了:“真的有那么难听吗?”

  周怀瑾道:“所以你承认自己装醉了?”

  陆小凤举起双手讨饶道:“一开始我真的这么以为的,可是梦里的你才不会嫌弃我。”

  因为你通常都会被我欺负得哭出来。

  他在心里补充道。

  周怀瑾道:“我曾经偷偷发过誓。”

  “什么?”陆小凤问道。

  周怀瑾狡黠一笑:“等我练成剑了,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刮了你的胡子。”

  陆小凤把眼睛一闭,张开双臂,敞开怀抱,大义凛然道:“来吧!”

  他等来的不是带着凉意的剑锋,以周怀瑾现在的剑术,他甚至只会感受道一阵微风。

  但是他迎来的是一个温暖的拥抱,是他朝思暮想的、鲜活温热的人。

  陆小凤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将他搂紧,头埋进他的肩窝里。

  灼热的呼吸透过衣裳打在肌肤上,带着直击心灵的力量。

  周怀瑾道:“抱歉,让你等久了。”

  陆小凤闷闷的笑了:“至少你回来了,岂非并不算晚?”

  “嗯哼?”周怀瑾也笑了:“你说的没错。”

  “现在哈拉苏刚刚结冰,也能吃到肥美的鱼,”陆小凤抬起头看着他,笑道:“跟我走吗?”

  周怀瑾笑了,问道:“为什么不?”

  “所以他们真的这么说的?”花满楼笑道。

  周怀瑾也笑了:“我比较好奇你到底做了什么,叫西门都生气了。”

  陆小凤摸摸自己幸存下来的小胡子,干咳了一声:“我喝多了——”

  “你不会强迫他俩听你唱了一晚上的歌吧?”周怀瑾心中有了一个猜测。

  花满楼嘴角上扬。

  陆小凤眼神游移,继续咳嗽道:“咳咳,没有那么长时间。”

  因为后来他就被打晕了,叶孤城亲自动的手。

  可以说要不是他是陆小凤,是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朋友,是叶无忧的一个爹,他这种行为够死好几回的了。

  怎么说,我们是朋友,你就是喝光我的酒都没关系,但是,唱歌不行。

  连花满楼都微笑着拒绝了陆小凤。

  陆小凤终于对自己的歌声有了清醒的认知。

  他们要去拉哈苏,花满楼则要动身回本家了。

  “等我们给你带特产!”

  周怀瑾和他挥挥手告别。

  陆小凤骑在马上,伸出手将他拉上来。

  拉哈苏真的很冷,冷到周怀瑾刚接进那里就冻得直哆嗦。

  他已经穿上了厚厚的狐裘,又被陆小凤用披风裹住,可是他还在发抖。

  陆小凤无奈:“我们不去东北了。”

  周怀瑾从马车里钻出一个脑袋来,向外探去,可惜道:“来都来了。”

  这是一句很有魔力的话。

  听到这句话的人总能被激起无限的动力。

  他们一路向北,终于抵达了这个地方。

  拉哈苏在赫哲语中意为“老屋”,这里封江时间很早,一年中有七个月的时间江面上都能够通人,按理说冬天那样的冷,物资又少,那里的人们应该很讨厌冬天——

  恰恰相反,拉哈苏的人们每年最盼望的就是这个时候。

  “这就是拉哈苏?”周怀瑾从车上蹦下来,事实上他做这个动作有些费力,谁叫他穿的实在是太多了。

  “这就是拉哈苏。”陆小凤肯定的回答他。

  这是一座冰面上的城市——说城市未免有些将它夸大,实际上它也只有一个镇子的大小。

  别看这里外面冷的要把人都冻起来,屋子里却温暖如江南的春天。

  屋子里昼夜烧着火,屋子里有这儿独特的火炕,硬硬的,躺上去热乎乎,一会儿就能烤出汗来。

  在冰上生火,这听着像是做梦一样。

  在冰面上盖房子,本来就是神话里才会出现的举措。

  这是一座冬之城,当春天来临的时候,随着冰的解封,居住在江面上的人们早就搬好家了,留下的框架随着一块块冰碴子顺流而下,一起消失在江里,等到冬天再次来临,这里就又会一夜之间变出一座城镇来。

  平地起高楼,不外如是。

  这里也有冰糖葫芦,是一种黄色的小灯笼似的圆果实,叫做菇娘儿,里面是甜甜的汁水,还有细小的、可以食用的籽,咬起来像鱼子,放在嘴里用牙齿一磕,薄薄的皮在口腔里爆开,满嘴的清甜。

  不过现在是冬天,连果子的芯儿都冻实了,要含在嘴里,像吃了热红薯一样来回倒腾,一点点的啃着,一样的甜,这份甜是带着冰碴儿的。

  这冰糖葫芦就不能在外面吃了,还有奶制品的冰糕,拿进炉火烧得旺旺的屋内,脱了外衣,坐在小板凳上,一口咬下去,那才叫一个爽字!

  这里的人们十分热情,而且风趣幽默,饭量也惊人。

  他们第一次吃饭,按照惯例想要叫一桌子的菜,被这里的女主人拦住,上下打量了一下在他们看来精瘦精瘦的两人,摆手道:“吃不了,吃不了,小伙子,大妈告诉你们,就你俩呀,一个菜就够!”

  她略带强硬的只给他们上了一份特色的炖菜,锅周围贴了橙黄色的玉米面饼子,扣下来,一面干干脆脆,一面松松软软,放进嘴里还带着点儿甜味儿。

  炖菜是一些干货和鸡肉,乱炖到一起,满满一大锅,香气扑鼻,她还真没骗人,就这一份菜两个人都未必吃得完!

  “我现在觉得住在这里似乎也不错。”周怀瑾满足的瘫在炕上,快乐的撸着房主家的猫。

  猫是狸花猫,被养的肥肥胖胖的,一点儿也不怕生,眯着眼睛趴在最热乎的地方打哈欠,任由周怀瑾在它脊背上摸着,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陆小凤的手穿过周怀瑾的头发,撸猫一样撸着他。

  这样的日子真的很舒服,不过——

  陆小凤捏捏他有些泛红发痒的手指,笑道:“不怕冻了?”

  这还是怕的。

  周怀瑾将手搭在他腿上,这人火力旺得很,就穿着薄薄一层单裤,他隔着布料都能感受到掌下肌肉的力量和温度。

  门被敲响了,陆小凤掀开厚重的帘子走出去,周怀瑾像个小废物一样原地躺着。

  他从前最讨厌躺在床上什么也不做,可如今却也觉得这样的日子并没有多难捱。

  帘子再次被掀开,陆小凤端着一盆又黑又黄的东西走进来。

  “这是什么?”周怀瑾戳了戳,有的硬着,有的已经软乎乎的了。

  “这边的特产水果,梨和柿子。”陆小凤拿出小刀切开一半的柿子,里面是浓稠的浆汁,嗦一口,凉凉甜甜的,还有艮艮的果肉,舌头都要鲜掉了。

  冻梨化开了都是浅褐色的汁水,沾到手上有点黏,这个不能切也不好切,最好整个吃,先要开一个口子,吸里面的汁儿,吸得差不多了,咬一口果肉,口感绵软,咬起来还有点儿脆,还沙沙的,是果肉里面细小的颗粒,和菇娘儿口感还不一样,也很好吃。

  这就是拉哈苏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东北还有一种好吃的水果叫甜杆儿,细细的,手指粗,和甘蔗类似,但没那么硬,是翠绿色的,很甜,叶子有种青草的清甜味儿,咬一节很轻松,脆脆的,嚼起来是想象中的那种蜂蜜该有的甜味儿,汁水充沛,我妈不拦着我,我自己一下午能吃五六根。

  东北锅包肉也很好吃,这是哈尔滨特产,据说最开始是咸口,不过是真好吃。我喜欢薄一点的肉,做好了干干的,或者红彤彤的糖浆,就是有点废牙,因为肉太薄就比较难嚼。用番茄酱做的颜色比较好看,白醋就是黄白色,没那么诱人,我爸试过用柠檬汁和柳橙汁,都没番茄酱的好吃。红亮亮的汤汁,特别稠,每一片充分的裹匀了,味道好极了。

  铁锅炖最常见的是玉米、土豆、窝瓜和豆角干,有的也会放茄子,然后放五花肉,最绝的其实是猪皮,但我家没人吃(除了我爸他不挑食),五花肉也要肥肉多一点,吃着才香。

  同理,炖酸菜也是如此,酸菜汤盛出来,烤好的干辣椒捏碎了洒进去,就着白白胖胖的大蒜瓣,热乎乎的,贼舒服!

  酸菜里面还可以放血肠,血肠我不喜欢外面的肠衣,血块掺了调料,不沾也行。

  我最爱吃皮冻,用猪皮加水熬制,一头花,一头清,蘸料是酱油掺上蒜末,还可以放黄豆酱(就是东北大酱,我姥姥做的好吃),啧,那滋味!

  冬天用鸡蛋和大酱炸好鸡蛋酱,鸡蛋见块,上面浮着油,秋天晒干的萝卜干、大白菜,过水攥干,配上葱和干豆腐,一卷,噫!滋儿啊!

  我还喜欢啃骨头,一定要肉很少那种,炖的有滋有味,骨髓贼香!然后加了土豆和山药,要很面很面那种,多出来部分要碎成糊糊,沾在肉上,入了味儿了,拌饭吃好吃。

  馋了馋了,口水都出来了(><)

  大家来东北一定要尝一尝啊!ps我们吉林菜量确实挺大的,点菜往少一个人的数量点,不然真吃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