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小说>耽美小说>獠牙【完结番外】>第123章 chapter 12

  津安边陲,骞卜山区。

  夜色中几辆越野车穿过山路,上下颠簸,谢景在后座,头往后仰,然后按下车窗,夜风瞬间呜咽着灌进一方狭窄的车厢。

  “谢景!”

  白夜的疾呼伴随着寒风猛地灌进双耳,谢景心脏急剧下坠,全部视野中只剩下白夜那张带着怒火、悲哀以及化不开的炙热爱意的面孔。

  谢景耳朵里有什么在轰轰鸣响,那画面瞬间就被夜风撕扯成碎片,盘旋升上暗沉无际的苍穹。

  转瞬那碎片凝结,每一片都映出记忆中早已陈旧泛黄的远景,他看见手握剑戟的少年,扬着朝气的笑意,瞳孔中闪烁着璀璨肆意的微光——

  “不对不对,这个动作不对,比起直刺,这个时候横劈要好得很多,在对方格挡住胸前位置的时候,可以攻击对方的腹部,下盘略低,横劈这样!”

  “哈哈哈……”中年男人笑声爽朗,拍了拍他的头,“今天让你看的书看完了吗?”

  “已经看完了,而且我还多背了一篇文章。你要抽背吗?”男孩晃了晃手里的木剑,语气里面满是骄矜。

  “我抽背什么啊,我文化还没有你高呢,看了就好,那你可以再去看一点自己喜欢的书,或者是把你左手练一练。”

  男孩眉目一压,语气有些希冀,“那我可以出去玩吗?我看电视上像我这个年纪的小孩都可以出去玩的,身边还都有好多的小伙伴。”

  男人蹲下身子,怜惜一般地看着他,“不行哦,你和普通人不一样的。你还得长大一点才能出去,你要记得,你——”

  男人还没有说出口的话,就被男孩沉声打断了,“要坚守公理,我的灵魂刻着忠诚、英勇、执着。我生来就带着荣誉,我此生沐浴荣光。”

  男人目光欣慰,“记得就好,所以要听话一点。”

  男孩点头,“我知道,我听话的。”

  少年的谢景就是这么过来的,他的童年没有游戏机、没有玩具、没有同伴,有的只是一天比一天更要锋利的剑戟,他挥剑的动作越来越快,左手也越来越熟练,几乎和自己的右手没有什么区别。无聊时他会看书,男人有一个很大的书馆,里面放着很多书,直到他后来离开都没有看完。

  他待的地方是空旷的,除了平时训练休息的房子,以及一块很大的坪地再无其他。他没有见过其他的人,也没有看到男人带别的人回来过。他几乎觉得这个地方与世隔绝。

  直到后来他长大,被秘密送往津安,那是他记忆中第一次见到了别的人,第一次知道外面的世界是怎么样的。以往的时候,他只能在书本或者电视上面看到过。

  刚开始的时候男人很少联系他,只是告诉他要保护好自己,也不会告诉他需要做什么,让他好好活着就行。

  他知道这是一个计划,他负责卧底,所以可能会牺牲。不过没关系,他明白自己在走怎么样的一条路。

  他遇见任霄是在地下拳场,那时候他已经在这个地方待了一年多了。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敌人,有时候谢景觉得日子挺无聊的,但是遇到能打的,他又觉得干劲十足。

  不过大多数时候他们都不是他的对手。因为虽然这个地下拳场并不合法,但是分配对手的时候,都是按着年龄来的,不会让人觉得以大欺小了。

  很多人跟这个地下拳场签了卖身契,如果不小心被打死了,那么会赔付一笔很可观的安置费,用以抚慰家人的心。当然了,他们也接杀人的悬赏令,那也是一笔不错的收入来源。

  不过谢景不会,他不接悬赏令,也不和拳场签什么契约,因为他没有家人。就算有一天死在外面,也没有谁会给自己收尸,所以没有抚慰身后人的必要。可是死在外面也没有关系。毕竟那时候谢景是真的相信,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荣光。

  他渐渐打出了名声,所以拳场的老板会专门请他来解决掉他这个年龄段的来踢馆的人,偶尔他也越级挑战一下,尽管这样做的风险就是随时可能被打死。而这些所带来的收入,已经足够支撑他在这所犯罪都市存活。他确实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爱好,不打拳的时候,会换上干净的衣服去图书馆看书,然后默默等着上面给自己发布指示。偶尔他也会钻小巷子,买很多的小零食吃。

  这个在拳场上出手不留余地的少年,私底下却是一个喜欢吃小蛋糕和辣条的家伙,遇到特别喜欢的,他还会一口气买很多,吃完就满足的舔舔嘴唇,然后呼呼大睡一整天。

  日子就这样算得上按部就班的过下去,那时候拳场来了一个很厉害的人,他的拳头向对手挥舞过去的时候,能够听到风声呼啦作响,失败者在地上哀嚎,他披着战袍看着台上的观众,满眼骄傲自得,就像是一个王者。他们称呼他为战神。

  少年的谢景还够不到这个级别的拳手,他有时候也会坐在台下,看着战神赢得一场又一场的比赛,默默思量如果是自己遇上他,能不能打赢。

  后来他接到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个任务,潜伏到津安当地一个帮派里面。而很幸运的是,少年谢景认识这个人。他每个月都会来拳场那么一两次,为自己挑选一些合适的保镖。

  所以,他开始思考,怎么样才能让这个人注意到自己。而后,少年的谢景,注意到了那个打遍拳场无敌手的战神。

  没人能够相信他能打赢战神,就连拳场的老板都不相信,毕竟他很喜欢这个能打的少年,他相信总有一天,他能比战神还要能打,可是这不会是现在。拳场老板这样劝他,“如果你是缺钱的话,我可以先借给你,没必要把自己的小命都搭上去,你还年轻,还有无限的可能。”

  厚重的红色幕布后,观众的沸腾嘶吼震得人耳鼓发蒙。谢景一圈圈往自己的手心缠着绷带,虽然缠手会有一定的保护作用,抓握的时候也能更牢,但其实这会导致手掌十分不灵活的。不过这点他一般都是忽略不计的,毕竟缠手最大的作用就是还更装逼!

  少年时的谢景神情不为所动,他站起身,活动活动脖颈,然后扭了扭手腕,挑眉说道,“最后一句话我赞同。”

  ——还年轻,还有无限的可能。

  拳场老板不无遗憾地摇摇头,他只负责坐庄,有生意是好事。他见过很多拳手,辉煌一时退隐还乡的不是没有,但很少,这一行来钱挺快的,在这个城市,但凡有点能力的,挤破了头地巴巴往上赶着,打到最后,落了一生伤,赚的钱都还不够医药费的了。不过这也算是好的情况,有的甚至直接是运气不好,上了擂台就下不来了。

  但是这个少年不同,他确实年轻,样子甚至看不出具体的年龄。他身上没有什么阴冷森寒的气质,很多时候看起来是温和散漫的,充满着年轻人的慵懒和朝气。拳场里面打下手的和他混熟了,都说他是个古灵精怪的家伙,说起来话一套一套的,能让人又气又没办法反驳。

  他似乎很缺钱,但似乎也不缺。因为有时,他可以猛到接连一个星期都在打拳。但是也可以闲到一个月都见不到他的身影。比起毒舌,搞不清属性,他也有可爱的一面,会请他们喝很贵的酒,和拳场的服务员玩幼稚的小游戏,猜石头剪刀布,输了还免费给他们休闲区的客人表演徒手劈木板。

  所有人都说他挺好相处的,但是拳场老板总觉得他内心深处似乎藏着某些不为人知的东西。总之不是一个很能看懂的家伙,

  “当——”擂台金钟一敲,台下尖利的嘘声跟喝彩轰然响起,一圈一圈仿若以擂台为中心如同浪潮一般席卷而来。裁判退到一旁,战神猛然甩掉披风,不屑地上下打量着自己的对手,“奶娃娃一个,回家吃奶去吧!”

  少年谢景只是心想,对待自己的敌人如此轻蔑,如果不是有足够的实力可以支撑自己狂妄,那就是大言不惭了。他一向觉得自己是前者。

  谢景吐了吐舌头,做了一个鬼脸,“那输了不要哭得找妈妈哦。”极尽猖狂。

  “上!上!打他!”

  “战神上啊,打死他!”

  这个地方就是这样,没有人觉得他这个年纪的人站在这个台上,既异样又可悲,他们只信奉弱肉强食,输家就该挨打,就该受到唾弃。

  战神勾了勾唇角,扬起一个轻蔑的笑意,如闪电般蹿了上去。

  谢景抬起眼睛,眸光雪亮,刹那间所有喧嚣嘈杂的人声如同浪潮一般唰然退去,他周身气息一凝。

  一般正规拳场比赛讲究规则,但在这里没有人讲这些东西,耍阴招,身上藏着武器都没有关系,也不会有所谓的中场休息,不打到对手认输,或者爬不起来,那就往死里打。

  “唰——”男人挥拳过来的时候,带着劲风,谢景弯腰,下腰躲过,劲风贴面而过。大概男人没想到他能躲过,迅速反应过来,然后抬脚狠跺过去。

  “咚!”地一声,如果是木质的地板,估计得当场四分五裂。

  谢景侧身堪堪躲过那一脚,然后抬手绞住了男人的手腕,用力反拧。关节错位的痛感让男人嚎叫一声,然后一把揪住了谢景的肩膀,将他整个人当空抡起!

  紧接着扭身就是一个过肩摔,谢景背部撞在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声响,他霎时只感觉五脏六腑全错了位,喉头一阵腥甜。

  可是这个时候,他脑海里冒出来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和体型相差太多的人打架,建议直接拼刀要不就动枪。

  男人紧握拳头就要砸过来,谢景手臂青筋突然暴起,脚下骤然发力,狠扫对方踝骨。男人被巨力打得踉跄了几步。所有动作都在眨眼间发生,谢景一个漂亮的鲤鱼打挺,站起身来,猛然扭住了对手肩颈,用力就来了一个背后摔,这一击可比刚刚谢景摔在地上的响动大得多了。

  谢景笑了笑,“别以为就你会摔!”

  男人怒吼一声,猛然抬手朝谢景掐了过来,直逼他的咽喉,如果换做是个普通人,被这样一掐,估计当场就能就义了。痛感让谢景神经敏锐一跳,只觉得身体都像是要烧起来一样。他双手成十字型架住男人的手臂,翻身一扭,只听得,“咔擦!”一声,脱臼声清脆响起。

  男人脑子一炸——

  紧接着谢景干净利落将对手咣当绊倒在地,但是他并没有紧跟攻击,反而等男人慢慢翻爬起身。

  “要知道——”他眯起眼睛,瞳孔深处闪烁出了血色的寒光,谢景缓缓地活动颈肩,肌肉寸寸暴起,强悍的筋骨发出了爆裂声,他慢慢勾起了唇角,“我可是连一半的力都没有用。”

  男人眉心狠狠一跳,看他就像是看怪物一般。

  最后一字没落地,他已经提脚冲了上去。

  男人恍然回神,但到底迟了半秒——随即被当胸一记重踹,身体飞出去砸上了铁质的护栏。喷出满口血。

  “喂!”场上意气风发的少年朝裁判扬了扬下巴,“可以了吧?”

  当然可以了,男人的一只手已经废了,如果再打下去,只会是得不偿失,不如及时收手来得好,起码以后将养将养,还能照样出来做事。

  他们这一行的,输了没什么,人生中总会遇到那么一两个看不透也无法打赢的对手,能从台上走下来,就不算输得彻底。这一点男人觉得自己没有这个年轻的对手有气量,他面对自己的对手一向很小气,如果自己打赢了,非得把对方揍到走不动路为止。

  他知道这个一脸盎然朝气的对手说得是实话,他确实留有余力,否则刚刚他踹过来的时候,直接上来补几拳或者几脚,他可能现在直接都歇菜了。

  观众场上寂静一刹,瞬间四面八方的欢呼一阵高过一阵,渐渐化作扭曲变调的背景音。

  金钟猛然敲响,裁判刚要冲上来举起他的手,谢景就直接摆摆手,“不搞这些虚的了,晚上我请喝酒。”他和这个裁判也挺熟的,然后兀自往擂台后走去。眼角余光一扫——

  台下那个穿着高级定制西服,与周围的妖魔鬼怪魑魅魍魉全然不同的男子正望向他,衬着天顶的彩灯,眸光熠熠生辉。

  很好,谢景瞳孔略微压紧,成功一半了。

  一穿过黑黝黝的长廊,周围员工都捧场应是,恭维声不绝于耳。

  谢景满心想的是,自己这样的和普通人打架,本来就是占便宜了,仔细一想,还感觉挺愧疚的了。他在换衣服,系好鞋带一抬头,有人站在他的面前——

  “你叫什么名字?”

  “……”

  “你叫什么名字?”那个穿着整齐西服,戴着手套,杵着顶端镶嵌珠宝的铁杖的充满绅士气息的男人再次重复一遍。

  “没有名字。”

  “没有名字?我看你身手不错,要不然以后就跟着我了,就叫你怀歌怎么样?我给你取的名字,你要记好了。”

  男人大笑,“怎么,你是不喜欢这个名字?还是不想跟着我?”

  “没有,是很好听的名字。”

  “你身手不错,男人想要的东西不是靠智谋就要靠拳头,对于人生所有值得缅怀的过往,即使日后回想起来,还是可以像战歌一样轰轰烈烈响彻天地。”

  “谢谢老板。”

  那不是任霄第一次去地下拳场,但却是第一次遇见他,他取名为怀歌的少年。那一年怀歌十四岁。

  少年人看起来骨骼削瘦,但是不妨碍他的背脊如剑戟一般锋利。他模样俊秀,足够掩盖他所有的累累伤痕,完全可以成为他能带出去的很有面子的存在。

  跟在任霄身边其实是挺舒服的一件事的,他对自己的手下从来不吝惜吃穿用度,闲暇时分也会让他们自己出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大多数时候已经改名的怀歌是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的。

  这里不缺吃的,小甜点也有,他有时候感觉自己都要堕落了。不过任霄会允许他买书来看,尽管这在他的手底下是很奇葩的一件事。任霄手底下好多马仔基本上大字都不认识几个的。

  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怀歌很多时候和他们比对起来,像是异类一样。但是他不太在乎这些,虽然很多时候,那些人看他的眼神让他觉得很不舒服。但除了这些,任霄手底下的大多数人都比不上他,不如他心思聪敏,没有他身手利落干脆,甚至连长相都不如他俊秀清楚。

  他自己倒是清楚自己背后遭人嫉恨,不过他不在乎,他很沉默也不爱说话,至少面对任霄的时候是这样的样子。

  后来他长大,慢慢成为了任霄眼中的可塑之才,开始允许接触集团内部的事宜,了解运作,处理运输货物,调解各帮派争夺地盘或者合伙这样的事情。

  在当时,传递情报其实是很困难的一件事,任霄手底下对于电子产品的管控还是很严格的。不过怀歌从来不急着传递什么,他都是等着上面给自己派任务。他还是经常会回去拳场,然后通过和别人嬉闹的时候,偷偷看看能不能从安插在边境的情报网点收到什么讯息。关于这一点,任霄对于他是很放纵的。他从来不拦着怀歌,让他想去拳场就去,他告诉过怀歌,说他和别人动手的时候,看起来像是动作片一样热血沸腾。他乐意看到底下的人勇猛得让人不可逾越。

  怀歌对于任霄的夸赞,会做出很受用的模样,不过心底倒是不觉得有什么,毕竟这话他听得多了。听多了就麻木了嘛,这其实也挺正常的。

  在津安潜伏的这么些年,他以任霄的组织为中心,游荡于津安边境各处的混血种毒帮中,偶尔用匿名通讯或者秘密电台传递线报,但他从来没有见过津安那边的接头人,他以为这些都是为了安全起见。这是肯定的,少暴露一点就意味着更安全。

  很多时候他会对着镜子打量自己,在一个利用妖物血统贩卖毒品的组织当卧底是很消磨人心的一件事。是的,这项任务听起来刺激艰险,但大多数时候日子对于怀歌来说,都是枯燥乏味的。

  任霄经常举办比赛,在无边旷野燃起篝火,双方选出几个马仔出来打架。看吧,其实犯罪集团闲着也挺无聊的,平常都没有什么娱乐项目,靠看底下人打架做消遣。

  怀歌其实挺心高的,但是他也懂树大招风的原理,所以很多时候他都不会太拼,总是做出一副自己全力以赴才堪堪获胜的样子。像是拼了命的要往上爬一样。

  哎呀,这点说起来就搞笑了,他是卧底又怎么了?在贩毒集团里面当卧底,难道就不能卯足了劲地往上爬吗?这样看起来才更加真实一点不是吗?如果万一运气好,干掉老大,自己带着全体投降岂不是更加美滋滋?

  当然,这事情想想就好,那时候怀歌还是挺中二的。

  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回去,他挺想回去的。这个问题他问过,男人总说让他坚持一下。

  很多时候他都不太明白自己在坚持什么,但是还好,他能知道自己在走什么样的一条路,应该怎么活下去。

  后来魏爻领回来一个姑娘,是长得很好看的女孩,她叫做闻雲。

  怀歌没有说错,他和魏爻是真的不熟,因为他那时候和魏爻负责的事情接触不到一块儿去。魏爻主要是在边境那边的运输线路活跃,而任霄不让他管这些事。

  那时的怀歌听魏爻听得最多的,都是从闻雲的口中听说的。闻雲喜欢魏爻。

  这不是什么秘密,闻雲当时在津安另一个帮派手底下做制毒工,运气不好被抓到了,正好被魏爻给救下了,所以这姑娘就对魏爻一见倾心了。

  挺狗血的事情,但是也可以理解。那时候怀歌都不太懂这些情情爱爱,他也不知道魏爻到底是不是喜欢闻雲,反正每次他回来都会给闻雲带一大捧新鲜的花,有时是鸢尾、有时是木槿、百合,看着挺用心的。但是他经常看见魏爻带着手底下的人去嫖也是真的。

  除了每次必要的去传递情报,他在津安的日子其实挺平淡的,无波无澜。怀歌闲着无事的时候,也就是不用帮任霄去监工运输货品,或者是去找场子的时候,他都会一个人跑到那片被单独开辟出来的已经烧成灰烬的空地,就这么找个稍微干燥的地方,躺着看一天的白云。

  津安的天气挺好的,冬天也不冷,加件外套就行,所以天空经常都是一碧如洗的。他有时候也会带着书过去,看着看着就用书盖着自己的脸就这么睡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也许是下午,也许是晚上,晚风会裹挟着微凉的湿气像潮水一般席卷而来,空气中氤氲着泥土清香,草丛中叫不上名字的虫子声声长短。也是这样时候,怀歌会突然觉得自己就像是不存在这个世上一样,随时都可以化作虚无,然后跟随着万里夜风,魂归故里。

  ——尽管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究竟属于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故里是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