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小说>穿越重生>灵魂巡回者[快穿]>第30章

  这一觉睡了很久,此前的一番挣扎实际上已经耗尽了琼斯的体力,刚闭上眼潮涌般的疲累便催着他迅速睡了过去。

  但他睡得并不安稳。

  他梦见满天满地的血色,像要把他吞噬殆尽,他梦见满坑满谷的骸骨,惨白的骨架沾染着尘灰,在兽的獠牙下堆积成山。

  空气一点点从他的肺部抽离,如同想加剧他的恐惧,阻断他的生路。

  “啊”

  男人额上沁出冷汗,他在被窝中打了一个寒颤,嘶哑着叫了一声,才猛然醒来。

  随即便有香软的手帕轻柔地拭去他的汗水,琼斯侧过脸去,入目的首先是耀眼的金色,然后才是那双沉静中透着担忧的眼睛。

  高裴依然半跪在他床头,拿着手帕的右手布满咬痕,但他只是平静而体贴地探了探他的体温“殿下,您似乎做了噩梦。这位女巫比我想象的更为强大,甚至能操控您的梦境。”

  “我梦到圣河染了血,红透了,”琼斯捉住他的右手,发现他的手腕也被咬出了不少印子“天也是红的,我不能呼吸,也不能动,一走就能听见骨头碎裂的声音”

  “没事了,没事了。殿下,您撑了这么久,证明您的意志力非同寻常,女巫短时间内无法恢复元气,同样的诅咒也无法对同一个人下两次,您可以安心休息了。”

  高裴俯身把他扶起来坐好,递过一杯温水,本还想喂给他喝,被琼斯连忙瞪了一眼,只得遗憾地放弃。

  “已经睡够了,再休息下去我可受不了。”琼斯一口气喝完水,眼睛止不住地往高裴身上瞟,语气难得有些犹疑“你的手”

  “无碍的。倒是您我本以为沉睡时女巫无法下手却是我想错了,您一直很痛苦”

  琼斯微微一愣,终于确定了,这真是自己咬的,就自己这牙口,能咬得不见血倒算是高裴运气好了。

  “你实在没必要拿手给我咬,”琼斯的眼神带着些许无法理解“拿手帕都行啊。”

  “”高裴弯着眼睛笑,没多做解释。事实上他刚开始的确打算让琼斯咬手帕,结果手刚伸过去,王子殿下就和闻着味似的,抓着他的腕子上牙就咬,痛苦时两颗犬牙直刺进肉里,平和时又如奶狗磨牙,直蹭得他一手口水。他要抽出手,琼斯便很委屈,在床上辗转反侧,把他看得极为心疼,只得继续让他咬着了能为他承担一些痛苦也是好的。

  琼斯哪记得这么多,和女巫的对抗把他折腾得头昏脑涨,喝了点水竟是又有些困了。

  此时已是傍晚,黄昏的暖光如一位青涩的少女,提着花边裙摆徜徉在明暗之间,透过门缝照出一格淡淡的鹅黄。

  风铃叮铃铃地响起来。

  门影中簌簌闪过几道暗色,快得几乎无法捕捉。

  正是夏季的末尾,天气炎热,一丝风都没有。

  小丰收节快结束了,从乡下归来的马蹄声成群,远处还能听到乐队的奏乐声,愉悦而轻快,小麦酒的香气盘旋在迷星城的街巷中,收获着不尽的欢声笑语。

  风铃还在不知疲倦地响着。

  叮铃铃

  高裴眸光骤冷,银白色的长剑在刹那间出了鞘。

  他只是微微一侧身,剑身激起一阵劲风,扫下数把只有小孩一指细的暗器,丁零当啷地落在地上,冒出丝丝白烟。

  数不清的暗影疾速穿梭,暗器从四面八方破窗而来,琼斯猛地披上被子翻身下床,他随手拿起刀,与高裴背对背站立“你觉得有多少人”

  “都是普通刺客,从气息来看,应有十二人。”

  “怎么看出是普通人”

  “这是试探,他们没有把握将我们在杜兰宫内杀死,所以任何容易追查

  到主谋身上的刺客都不会任用。普通人线索最少,且多是死士,最适合派进宫内当试验品。”

  听着他的分析,琼斯将被子向上一抛,裹去一堆细针,被消耗掉的精神力在这一刻又重新充满了身体“行啊,派普通人来,这么看不起我的倒是少见。”

  话音刚落,挂在窗台的风铃便四分五裂,扰人的声音彻底终止,取而代之的是令人窒息的死寂。

  “这可是名贵的陶瓷,当刺客好歹也学学识货。”琼斯斜斜扬着唇角“你们想用命赔”

  没有人回答。

  黑色的魅影。

  如一阵风。

  如数只昼伏夜出的蝙蝠。

  门吱呀开出一道缝,还不到夜晚,他们却快得只能见到披风的一角。按理说披风是刺客的禁忌,这会让他们多出许多破绽,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可有时,纯黑的披风在风里飘荡时,这又是他们身份的象征。

  毕竟蝙蝠与渡鸦都有翅膀。

  琼斯紧紧握着刀,他的肌肉绷紧,全身都进入了戒备状态,被刺客荡起的微风在他周身徘徊。蓦地,他的眼角瞥见两道霜白冷光,下一瞬间他便旋身飞起,如闪电一般削去鸟类的羽翼,强化过的肌肉爆发出堪称恐怖的力量,他的刀划破软甲,直达心脏。

  一面披风落下了。

  刀尖滴着血,琼斯缓缓站起来,他的脚下躺着一具温热的身体,这名刺客身材瘦小,纯黑的面具只露出眼睛的空隙,两颗没有任何特点的眸子失去了所有光彩,只震惊地瞪着。

  刺客们的动作齐齐停顿了一瞬。

  他们听说过巴塞洛缪琼斯身手有所进步,且能使一把快剑,可没人告诉过他们竟能快到这个地步,还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看穿刺客行动的节奏。狼人的力量远近皆知,但他们的速度通常很难与刺客比肩巴塞洛缪琼斯是怎么做到的

  一个废物能突然强得不像话吗

  连串的疑问填满他们的脑海,但他们来不及思考了。刺客不能停止移动,只是一眨眼的停顿就足够暴露他们的位置,将他们置之死地。就在他们刚刚停滞的一霎,永恒之光的长剑便已斩下三人。

  这是高裴第一次和琼斯合作,在魅影环绕下,他们的配合天衣无缝,如一对已经并肩作战数十年的老友。

  “的确是训练有素的刺客,雇佣金一定很高昂。”高裴略略几步绕到琼斯身前挡下一把暗器“他们的技法像是西里流派,以速度与不露痕迹的暗器而闻名,通常游荡于圣河上游的新金帝国。”

  “你倒还有闲情聊天。”

  琼斯一推他的背脊,趁这个空隙一刀刺中刺客的大腿,紧接着在高裴的配合下扼住他的脖子,扔到了窗外。

  黄昏的光芒渐渐隐去,夕阳苟延残喘地挂在天边,乐队从杜兰宫门口行经而过,过节的人们余韵未散,正在外歌颂国王的名字。

  暗影们似是急了。

  他们鲜少遇到这样难缠的猎物或者说,在这间寝宫内,他们才更像是猎物。这若是一片丛林,他们便是在猎人手里逃不出,飞不了的蝙蝠。

  “我看到你们了,小可爱们。”

  巴塞洛缪琼斯穿着一身松散的朴素内袍,只腰带镶着珠宝,但他正如一个穿戴整齐的贵族般,浑身散发着令人眼花缭乱的气质,好似连皮肤涂着金粉,矜贵而奢靡,就连他自内而出的匪气在他挥刀时都无影无踪。

  他这声警告亦是轻佻无比,像是在与心上人做什么游戏,尾音上翘得几近迷人。

  但他的刀却又快又狠。

  能在险境中自由自在的通常是个狠人。

  刺客们都通晓这个道理。

  来不及探究他是否真的看穿了自己踪迹,

  迎面而来的就是那把沾满血迹的精致短刀,刀身刚好够刺穿他们的身体。

  高裴赞赏地看了琼斯一眼,平日他与自己手下的骑士战斗时都未有这样畅快过,既不用担心对方无法跟上自己的招式,也不用多加保护,他们简直像是天生一对般融洽。

  这位殿下比他以为的更强大。

  “大家马上要回来了,速战速决,骑士阁下。”琼斯顺着一手按住高裴的肩,借势腾起,将一对从他身前掠过的刺客踹倒在地,接着迅速跳下在他们心口各补了一刀。

  “遵命,殿下。”

  高裴轻快地应着,他轻轻抱过琼斯,让他躲过暗箭,然后再没松手,单手拿着剑往后一刺,血肉绽开的声音鲜明无比,他清楚地感受到怀中的殿下稍稍抖了一下。不是恐惧,而是被他的手段惊住了。

  在如此快的速度中,他没有割破刺客的喉咙或心脏,这一剑高明到了极致,恰好避过了致命处,只从胸腔中间斜穿而过,让刺客整个人挂在剑上兀自发抖。

  “我会带他回去审查。”

  琼斯眨眨眼,从他怀里挣脱出来“我不想这件事被外人知道。”

  “在我的私人审讯室。”高裴的面容依旧是温柔的,仿佛此刻用剑穿着一个人的不是他“胆敢行刺殿下,绝不能以死逃脱罪责,我会为您查出真凶。”

  “那这些呢”琼斯指指横了一地的黑衣人。

  “我马上帮您收拾。”

  高裴认命地将剑上的人打昏,接着把尸体一具具扔到窗外,盘算着他该去找戴夫借一辆车,把他们运到郊外埋起来或者烧了。反正最近是小丰收节,无论挖地还是焚烧都是常事,民众说不定还以为郊外也在进行篝火晚会。

  琼斯刚打完架,困倦又回来了,他打个哈欠,窝回床上,看了眼地上全是血的被子,撇了撇嘴“被子也要新的。”

  “我知道了。”

  “对了”琼斯看着高裴扛着人就要走,忙把他喊住“你到底愿不愿意当我的骑士我是说,你看我的身手也不错,还陪你巡逻,对人还算仗义,无论如何,都比多明尼克好吧就算是加里,我听说他也已经和爱丽丝定下了契约,所以你考虑考虑我”

  高裴手里抱着两具尸体,黯淡的日光从他肩头缓缓消散,明明是这样的氛围,琼斯竟能恳切地说出这样的话。高裴哭笑不得,转身时面上却带着琼斯再熟悉不过的笑意“殿下,您今后想做什么想成为王,或是和从前一样,喝酒玩乐”

  “我不是和你说过吗我会改变这一切。让大家远离贫困也好,让荒原不再有骸骨也好我会改变,无论我是不是王。”

  高裴与他对视,良久,他垂眸行礼“我记住了,殿下。愿神保佑您。”

  “喂,你还没说你答不答应。”

  “明天我会给您答复。晚安,殿下。”

  “等等,这事儿还玩拖延的我俩又不是谈恋爱你至于的吗”

  然而骑士大人已经扛着尸体越走越远了。

  “大人,这时候的确不是什么告白的好时机。”1号冷不丁出声。

  “去去去,瞎说什么呢,谁和他告白了”琼斯被它吓一跳,赶紧骂回去。

  1号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刚刚元帅的波动值有了很大的起伏,您还有是有戏的,麻烦您多注重一下时机。”

  “我拜托你不要说得这么暧昧。”

  “”1号识相地摊摊爪子,没再回他。

  琼斯见它又装死,嫌弃地损了两句,心里想着他和高裴定契约这事应该靠谱,便也睡了过去,好在是夏夜,倒也不会着凉。他不知道的是,半夜有位金发骑士抱着崭新的被子翻窗进来,为他盖得妥妥帖帖,还坐在床边看了他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