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小说>耽美小说>我们这座山(GL)>第121章 和我结婚

  从床上醒来,好像做了个很长的梦。

  李守诫梦见自己不再有姓,她名为守诫,手持一把剑,翱翔在天穹之中——按理说她并不经常看某点的修仙小说,也不玩游戏,甚至不看仙侠电视剧。

  但这也只是个梦而已。

  起来洗漱,去这学期辅导员非要开的班会,微信一直发来消息,辅导员拉开窗帘看向外面正咬着烧饼奔来的两个宿舍的女生,好像在看丧尸入城,皱着眉头:“去把门锁上,让他们在外面吃完再进来。”

  外面的人哇啦哇啦大喊:“老师!老师!您可可爱了,您最好了!我们都吃完了!”

  趁这个时间,李守诫看了一眼手机。

  是学妹发来的。

  “对不起打扰了,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是我真的很想把自己的心意告诉给你……”

  叹了口气。

  李守诫长了一张出门会被怀疑是明星的漂亮的面孔,身材颀长,性格虽然有些疏离感,但仔细接触会发现是个会在学妹生理期给热牛奶的温柔女生……又因为经常参加活动,认识了很多人……收到的告白也很多。

  有男有女。

  女生们已经涌入教室,本打算回复的手顿了顿,将手机倒扣。

  一天忙碌结束,她终于想起回微信,然而新消息一条接一条翻上来,将学妹的消息淹没。

  是沈希夷的助理发来的。

  “晚上来接你。”

  又叹了口气。

  瘫痪的妹妹和痴呆的弟弟,还有一个因为凶狠而狗都不敢惹的疯妈妈。

  这就是她的生活。

  回去要给全身瘫痪不知道是死是活的妹妹翻身擦身子,去寻找被一群小孩砸石头骗着正在吃草的神智不清的弟弟,然后在菜市场碰到了正在和摊贩吵架的妈妈。

  “你妈的臭疯子离老子远些!疯东西!李守诫,把你妈带走!”

  妈妈是在很久之前就疯了的,她总是大喊着这世界都是假的,自己早已死了……她坚信自己是个死人,坚信自己还有一个大孩子叫凌霄,被她亲手杀死了。

  但是谁都知道妈妈的第一个孩子就是她,妈妈不知道把谁的孩子当作是自己的。李守诫想,自己是很不够格的长女,妈妈心里只有那个虚幻的叫做凌霄的孩子。

  弟弟李从命是算命先生取的名字,他长得正常,但是先生说他是神智不清的孩子,果然,长大后明明家里清苦吃不起多少肉,可他还是不知道吃什么长得那样胖,也从未说过一句完整的话,只会看见她,啊啊地笑起来,她心疼地摘去他被扔了一身的蒺藜球,跟他说不要再出去和那些坏孩子玩了。

  他从裤兜中掏出皱巴巴的亮晶晶的糖纸来,对她啊啊地喊。

  可即便这样,他的眼睛也是无神的,好像身体里面没有住着灵魂,和始终瘫痪着的妹妹一样。

  妈妈总会和人打架,妹妹没有人照顾,弟弟总是被欺负,靠贷款与奖学金和勤工俭学与课外兼职打工的李守诫还是想,要搬走,到一个比较和善的地方去。

  于是谁也不知道,那个孤僻温柔又很优秀的谁的告白也不答应的李守诫,拿走了校门口某辆车上的一瓶水。

  那是她和沈希夷认识的开始。

  沈希夷这个人,天生是为了爱情而生,她是完美的情人,家境优渥,凭空继承一大笔遗产,每天追逐自己的爱情,无所事事地爱着,和李守诫不是同一类人。

  从家里出去,再绕到学校,锁上破旧的自行车,寻觅着沈希夷的那辆红色法拉利。

  司机在车上面无表情,后座上,红发的妩媚女人伸出手,准确地拉起她的手:“六点五十二,你来得正好,一起吃饭吧?”

  “吃过了,我看着你吃就好。”

  “我想逛街去。”

  李守诫很想脱口而出,一个瞎子逛什么街……可是还是忍住了,她不能歧视盲人,她只是对金主有些生来的怨恨,但转瞬消散了,沈希夷比所有人都好,她未婚,一个时期只有一个情人,不做违法的事,她卖去自己为了家人是划算的交易,她不该不满。

  沈希夷的眼是盲的,但是她不肯戴墨镜彰显瞎子的身份,明明是盲的,但这双眼仍然比李从命有神得多……简直有如幻觉。

  沈希夷从车中伸出盲杖抖开,精准地拄在地上。

  “哦,西单,来得正好,一起去吃烤鱼。”

  没有人告诉她这里是西单,但是她仿佛自带雷达,准确地从喜茶长长的排队人中穿过,偶尔盲杖会打到盲道上的小黄车,但她还是能够在短暂的趔趄后优雅地躲开。

  “你怎么看得清楚?”李守诫还是忍不住问。

  “眼睛瞎,心却不瞎。小守诫,你扶我一下,我看不见楼梯。”

  沈希夷的笑容很肆意,仿佛一团燃烧着的火,红发垂搭在肩头,声音柔软:“我想喝汽水。”

  “还是雪碧吗?苹果味?不考虑可乐么?”

  “不要。”

  她搀扶一个盲人,看起来好像她搀扶着朋友。但是谁知道最后又是那种关系,她跌在沈希夷家柔软的大床上,被漂亮的盲女人搂住了腰:“今天在这里过夜好不好?”

  “我得回家。”

  “那再躺一小会儿。”沈希夷说。

  她同意了,在女人的臂弯中均匀地呼吸,但不敢和女人面对面。

  她自认是个寡情的人,但是她的脸莫名其妙让沈希夷格外动情,哪怕看不见,只要呼吸相接,女人就会撑起身子给她一个缠绵温柔的吻。

  “我做了个梦。” 沈希夷说。

  李守诫侧耳倾听,被人感受到她的动作,耳畔传来笑声:“我梦见我是一只狐狸。”

  “然后呢?”

  “你是一个剑客。”

  梦里竟然有她?李守诫默默无言,她很害怕这样的话,后面跟着往往都是真情实感的告白……她承受不起任何人的感情,自己一家人就够她背负的了。

  “我梦见我们站在大漠上,残阳如血,然后核弹在你面前爆炸了。我不知道我怎么会想到要去挡核弹,反正我去了,我梦见我忽然穿上了一套很古老的铠甲,然后努力地抱住了你。”

  “我从生下来到现在,始终没有见过光明……老实说,连黑暗是什么也不知道,但是做梦却是彩色的,所以记得很清楚……我看清你的脸,你可长得真好看啊……”

  盲人的双手轻轻抚过她的眉眼,若有所思:“好像……真的长得一样……”

  李守诫说:“你想象我是美人,这样花钱比较不亏一点了。”

  “真够无情的。”沈希夷捏她的耳朵,嗅嗅她的气息,好像一只懵懂的小兽一样用嘴巴拱她,惹得她有些痒,心里似乎也有些痒,但很快压住了:“不要闹。”

  “想听听梦的结局么?”沈希夷笑,对她的渴望似乎愈发蔓延,啄吻她的肩膀和脸颊,好像小孩子那样喜欢和她肌肤相近。

  “结局是什么样?”

  “就是……爆炸啦,我终于抓到你了,我想说,我好喜欢你,甚至爱上你了,但是什么话都还没说出来……我们就一起死掉了。”

  “殉情?”李守诫毫无情趣地这样想。

  “看起来只是我一厢情愿地爱你呢,你都不正眼看我。”

  李守诫意会到这个梦或许也是沈希夷的告白,她不明白自己有什么可喜欢的,眼睛垂了垂:“我该回去了。”

  “你呢?你做梦么?”

  她想起那个自己翱翔在空中的梦,于是简单概括:“我梦见自己在天上飞。”

  “敷衍!”沈希夷表示不满。

  “那我没有别的梦了。”

  “我还做了很多梦,梦见自己的眼睛是好的,许多个梦里,我都是一只狐狸……然后你是人类的正经修真者,每个梦里我都和你在一块儿,只有和你一起的梦是彩色的。”

  沈希夷不肯放她下床走人,她掰开沈希夷的手,可那女人明明看不见,却还是把她扑在床上,莫名其妙地咬住了她的喉咙,好像野兽对猎物那样。

  李守诫感到十分茫然:“疼……”

  沈希夷却没有体贴地松开,反而在顿了很长时间后,突然往后跌去,抱着头——

  世界模糊了。

  ……

  沈希夷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次坐在车里等待李守诫。

  漫长的重复过后,她对身边的一切都记得清楚,知道这天,六点五十二的时候,李守诫会应邀前来,她会在床上对李守诫说起自己那个持续了很久很久的梦,如果这次她不昏过去,她还会说起自己似乎不断重复着的人生,每个人生,她都是这样重复度过。

  她应该改变,她应该在李守诫拿那瓶水的时候拒绝,或者住口,不说那关于自己奇怪的梦的事……但她还是没有忍住,她不知道自己是谁,只知道自己是个纨绔富二代,四周的所有人在她的梦里都没有影子,唯独李守诫在梦里无比清晰。

  梦里,她那样真诚地爱着那个无情的女人。

  现实也是如此……

  而数千次的重复,她分不清梦境与现实,最后只能一次次地撞南墙,一次次地对李守诫说着根本不会被信的话。

  但这次好像不太一样……她在车中沉默片刻:“几点了?”

  “七点二十一,发了微信问,没有回。”

  她踉踉跄跄,推开车门抖开盲杖,第一次遇到预想之外的事,以至于刚走出来,就被一个人撞了一下。

  “对不起啊!”那人匆匆走了,似乎没看出她是个盲人,摔倒了可能就分不清东南西北。

  “没关系。”她慢慢地挪着,向司机要来墨镜戴上。

  盲杖轻轻点在地上,司机下车搀扶她:“咱们去哪里?”

  “她家里,离这里不远……”

  这个大学就建立在名为新城实际上就是边缘小村的地方,从校门口出去就是一个大杂货市场,蜗居着不少人。她记得李守诫的家在澡堂对面,兰州拉面后面的窝棚,前面是卖拖鞋袜子的小摊。

  “看见她和我说一声。”

  司机很快答复:“和一个穿荷叶边绿裙子的女孩在一起。”

  沈希夷:“你还知道荷叶边呐。”

  “我吃荷叶饼嘛。哦,女孩在帮她给她的胖弟弟擦口水。”

  沈希夷的盲杖在地上不安地点了起来。

  司机现场直播:“哦,胖弟弟挪屁股走了。”

  “那女的在看你的女孩儿。”

  到这里称呼就变了,沈希夷觉出不对劲来。

  “那丑女人亲你的李守诫。”

  司机已经识时务地问要不要扶她过去,沈希夷却无力起来:“算了,强求不来的。”

  “李守诫朝你走来。”

  “那女的哭了。”

  “我扶着吧。”李守诫的声音,然后司机的手从臂弯中离开,取而代之的是纤细一点的手臂,力道更加温柔一点。

  “今天怎么忽然要来?”

  “你迟到了。”

  “不是说八点前就好么?”

  沈希夷噎住了,她忘了每次李守诫都提前很早来,怕她等,久而久之超过六点五十二就相当于迟到。

  “那女的谁啊?”她酸里酸气的,因为看不见,不知道人家在不在场。

  “是一个学妹,我跟她说我有女朋友了。”李守诫的声音在今天格外温柔,沈希夷被女朋友三个字哄得面色和缓,撒娇起来:“人家等你好——久了。”

  “我家里的事比较麻烦。”李守诫的声音有些歉意,沈希夷心说这也太古怪了,急急忙忙伸出双手抚摸李守诫未施粉黛的脸庞,确认这就是李守诫本人。

  “我能帮你什么?”

  耳畔,李守诫的笑容足够温和:“不用,你回车里等我一下,我一会儿过去。”

  这天很不一样,沈希夷直接带着人回了家,李守诫问她饿不饿,煮了意面给她填肚子,之后吃过饭,沈希夷觉得太怪了,连上床这件事都忘了,枕着李守诫的膝头一个劲儿地发愣。

  最终她还是决定从那个俗套的梦开场。

  “我做了一个梦。”

  “我做了一个梦。”

  两个人是同时开口的。

  李守诫立即沉默,片刻:“你先说。”

  “不要!”沈希夷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反应这样大,她几乎要跳起来,可话刚出口就察觉自己的失态,别过头去。

  “那我先说。我一直在做一个梦。我梦见我在天上飞着,手里提着一把剑。我梦见我对着一只狐狸拔出剑,刺瞎了她的眼睛。”

  沈希夷幽幽地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梦见我是一只狐狸。”

  “我信,我梦里的狐狸就长你这样。”李守诫说。

  沈希夷压住心里的吃惊:“然后呢?”

  “没有了,只是觉得很怪……”冰凉的手指轻轻搭在她眼皮上,沈希夷只好继续讲自己的梦:“我梦见我们站在沙漠上,有一颗原子/弹放在中间,你离它很近,它忽然爆炸了……”

  她忽然意识到守诫的手指在颤抖着,声音却是笑着:“然后你就像挡一颗子弹那样救了我吗?”

  “没有啊,我们一起死掉了。”

  沉默。

  不知道为什么沉默,李守诫忽然用手盖住了她的眼睛,明明她压根儿看不见,捂住也毫无用处……

  “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不想再……被你包养,这么说有点难听。”

  沈希夷慌乱起来,急忙去捉对方的手。

  “我有点喜欢你了。”

  一千二百一十一次循环中,只有一个循环中,李守诫喜欢了她。

  沈希夷很害怕忽然的头晕让自己再次陷入下一个循环,可是没有,她就紧张兮兮沉默了很久,直到李守诫起身向她告辞:“不要再来了,希夷。”

  “请和我结婚!”沈希夷踉跄起来,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大声喊出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起得太急,失去方向感,也完全看不清东西,或许也被前所未有的喜悦冲昏了脑袋,她一头撞到了墙上,捂着脑袋哎呦了一声,指着身前的花瓶大声重复:“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

  “我在后面……”李守诫幽幽开口,“而且为什么忽然求婚?”

  “因为喜欢你。”

  转过身,脸上全无尴尬之色,小孩子似的大声喊叫也消失了,她扑进李守诫怀里蹭了又蹭,柔软的红发被一只纤细的手梳理着,浑身上下都暖融融的。

  “和我结婚。”她说。

  “我还没毕业……”

  “毕业就结婚。”

  “我得去工作……”

  “哪家公司不招已婚妇女?”

  “我家里……”

  “大家都是一家人。”

  “我还没做好结婚的准备……你……太突然了。”

  “和我结婚。”沈希夷重复了一遍,惹得对面的李守诫哭笑不得:“你去相个亲不好么?”

  “不领证也好,人家就要和你结婚,我只要你。”

  李守诫幽幽叹了一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  是真实发生的,不是幻想,不是番外,不是平行世界,是剧情。

  下面是一点不重要的话:

  这本书已经六十多万字了,一转眼写了这么多,写个小作文给大家说说心里话。

  我这本选了一个费劲的写法写了一个难驾驭的故事,最终成品见仁见智,等完结后大家的批评我都认。

  现在很多人唱衰网文,觉得它会渐渐被短视频和其他娱乐方式取代,虽然每年这样说的人都很多,但是网文也是鲤鱼打挺蹦起来还能发展。不过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现在能够写的东西越来越少,能够发挥的空间越来越考验人,各种你们知道或者我们才知道的事情让底层作者变得越来越难混。

  有些人就开始刷分,抄袭,真的走了出来,摇身一变名利双收;有人熬了很多年努力修成正果,也是善业得成值得钦佩;有人天赋异禀,一本飞升几本成神;更多的人是在平庸的资质与平庸的努力下渐渐放弃,或者默默写着少数人才知道的不精彩的故事。

  网文的事业能够繁荣,不光只靠头部作者的惊才绝艳,也有中部作者的中间力量,更重要的是底层作者的不断积累,用许多不精彩的不成熟的创作夯实网文生长的土壤,最后才能欣欣向荣共同发展。

  网文繁荣,对我这样的读者来说是好事,但是我和很多人一样,也不看底层作者有各种硬伤的文章,只看头部精品,这是无可厚非的,优胜劣汰是很天然的事,没有必要强行搞平均主义,让写得好的作品蒙尘。

  现在的就我所知的生态是这样,头部作者放飞自我,实力尽情书写自己想写的故事,中层作者坚固读者群,稳健发展,底层作者想要出头,就会去模仿(不是抄袭),研究,学习优秀作者的写法,从而不断向上。

  我在学习过程中,不断走弯路,又因为有创作的野心,很容易步子太大。就像现在这本,如果换成老式的升级打脸流,读者会比现在更多,我驾驭起来也相对容易,因为有成熟的体系供我借鉴,这样就可以将更多心力放在故事本身上对于一个底层作者来说也相对友好。但最终还是玄之又玄的“我就想用这种写法”的渴望战胜理智,以至于分出更多心力来研究现在的写作方法,在故事性上有所欠缺,甚至到书的结尾,所有线索收拢归一本身就是体力活,何况一个野心勃勃但是摔断腿的大故事,所以我写得很疲倦,是有限的脑力和体力与无限的渴望直接的矛盾,在写到四十万字时我断更一次,因为实在需要休息,现在续更下来,会一口气写到完结,你们看有的章节节奏偏快,差不多就是我这口气快喘不上了(胡说)。

  反观隔壁《中老年爱情故事》,前几天试探性更新一章,反响果然比这本好太多。大家都知道,我是暂停那本来写这本,简直不明智,但我写那本是在《非典型关系》之后,写得非常顺手,遣词造句都不必痛苦,我写着写着,意识到和非典型太像,意象的表达都共通,写起来相当舒服。可是,作者实在需要走出舒适区,我还是开了这本,换了风格,否则资质平庸的前提下一味地沉溺于现有的小小成功,最后再怎么写,也只是比非典型差一点的小作品,而我本就是在题材上不太学习前辈的倔作者,那么,一定要在其他优秀之处多学习,所以开了创作之路坎坷的这本。

  我朋友说,这本是我表达个人观点最多的一本。其实每本个人观点都挺多,写书不可能抛开自我,但这本由于格外不受待见,又格外费力,就受到我这位后妈格外的关爱,所以一时放飞,写得就像个人演说稿。其中问题很多,见解浅薄,逻辑不通,或者其余问题,等到完结我都肯与大家互相探讨,求同存异。

  我认识一些和我一样头铁的百合冷题材作者,其中不少人见识文凭文笔阅历都几倍高于我,她们也是这样,到目前为止仍然以自己的方式学习并自我发展,得到了一些像你们一样出于各种原因愿意留下看文的读者。

  我们经常被称为“宝藏太太”,但是作者们有句话说,“宝藏必扑”,就是说有人对你说“宝藏太太这么好的文怎么没人看”的时候,你一定扑街了,这是一种概括现象,没有褒贬,是许多底层作者的自嘲。但是仍然有许多作者还是肯走出舒适区来写,当一两个人的“宝藏太太”。因为得到认可的成就感足以短暂地压过失败的挫败感,就是在这两种感觉的对抗中,有人留下,有人离开。

  我看到很多创新的故事都套着一个被很多冷题材读者不喜欢的套路的文名与文案,心里还是有点难过,这是被更多人看到的方法,而我则是故作清高,没有取那些有趣的文名,而冷题材读者也因为文名错过好文,也因为文名踏入不喜欢的文坑。而一些很火但是不太被看得上的热题材仔细看有时候非常有趣,情节跌宕起伏,妙趣横生。

  说了这么多,词不达意,想说的太多,最想说的只好一句话带过,希望大家看文时能够更加包容一些,有人可能撞撞南墙写一两本垃圾就会慢慢写好,有人可能前几章状态不好或者矛盾地写了和后文不一样风格的东西。冷题材读者偶尔瞥一眼热题材,不去开着武则天大招无差别攻击,热题材读者也偶尔吃点冷饭,一个点击一条评论或许能让一个作者鲤鱼打挺原地复苏再写三十万……底层作者写文容错率更高,读者包容性更高,我想网文事业还能在短视频的夹缝中再蹦跶一下。然而这些只是我自己的一点幼稚的想法,是翻列表时,发现以前很多一起写文的朋友都不再写了,她们很多人天资聪颖,比我优秀百倍,我觉得坚持下去一定是粉红或者大神之类……可能只是缺点天时地利人和,天时地利没有办法,人和还是可以努力争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