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小说>耽美小说>红楼之重生薛蟠娶了林黛玉>第35章 王熙凤、迎春

  再说薛家。

  当日贾琏走后, 薛蟠将王熙凤的事情说给宝钗听。

  他们如今上午讲新课,下午是复习背诵炼字等等。宝钗聪明,记忆力比薛蟠强, 薛蟠暂时免了宝钗下午的课, 让宝钗下午多陪陪王熙凤。

  薛蟠专门去找了一本本朝的《律例》, 交给宝钗,让宝钗带着王熙凤好好读一读。仔细看看, 上面有那种行为是犯法的, 会被判多少年。

  薛蟠发现, 王家的女子胆子都特别大,不知是不是王家家风如此,基本上都藐视律法,对于违法乱纪的事情,不当一回事。

  比如王熙凤,放印子钱,包揽诉讼,以致出了人命。

  自己的母亲, 在家中只会宠溺自己。从来没有给自己说过,什么能做, 什么是不能做的。自己打死人后,母亲也没当一回事,依旧带着自己上京都。

  王夫人也不逞多让。

  王熙凤放印子钱, 包揽诉讼, 基本上都是从王夫人那里学来的。王夫人把这些事情交给王熙凤后,自己就收手不做了,拿着账面上的银子支应自己的私事。王熙凤比较傻,以为国公府早晚是贾琏的, 将自己的嫁妆和一些非法所得,都填在贾府中了。

  而且,照这次贾琏的说法,应该王夫人还给贾琏和王熙凤下药了。

  王家是自己的外家,可是薛蟠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王家才好。是胆大包天还是无所畏惧?

  自己母亲经过自己讲述的上一辈子的事情,已经意识到了律法的重要性,而且母亲心慈,一般上不会主动去做什么。等他以后有时间,也要给母亲讲一讲律法的。

  但是王熙凤不一样,给她一根金箍棒,她可是敢将天都捅破的人。

  如今王熙凤借住薛家,薛蟠觉得,这是一个好机会,自己应当让她明白违法乱纪的严重性。

  最好给她上一个辔头,省的她以后脱了缰。

  薛蟠将《律例》交给宝钗时,还交代了,如果王熙凤不信服,就告诉她,一但女子,尤其是像这种高门的女子犯了法,一般上都是会被休妻或者病逝的,让她好好想想。

  薛蟠尤其将写有放印子钱、非法盘剥、包揽诉讼这些事项的册子放在了最前面,让宝钗优先重点的给王熙凤讲解一下。

  宝钗领了命,带着《律例》,回自己的院子中,换了一身女装,才去找王熙凤。

  下午趁着王熙凤没事,宝钗就说要带王熙凤认字,将《律例》翻开,一页一页指着的给王熙凤讲解。

  王熙凤听着,心中一阵后怕。前不久自己看贾府中账面上的银子不太够,就去找姑妈,姑妈给自己说了一下如何放印子钱,利滚利,自己这一段时间还在考虑,要不要做。

  如今看《律例》上说,这竟是要坐牢的!

  宝钗还说,一但犯了律法,大家族一般会将犯事的女眷休弃,并且连累丈夫。即使夫妻感情好,丈夫不想休妻,家中长辈也会逼着休妻。

  这还算是好的,更有甚者,族里为了怕丢人,如果犯的事情比较重大,直接就会病逝。

  这也是那些太太夫人们很少上衙门的原因。并不是不处置她们,而是都在家中,隐秘的处置过了。

  王熙凤想到,放印子钱是王夫人给自己出的主意。又想起王夫人为了爵位传承,给自己下药。王熙凤愈发觉得,王夫人就是为了害自己,也为了让自己连累贾琏,然后失去爵位。

  王熙凤颇有些杯弓蛇影,觉得周围人对自己都不存好意。自己以后一定要注意防范,多学点律法知识,不能让别人钻了空子,将自己和贾琏害了。

  “宝妹妹,还是你厉害,懂得这么多东西。”王熙凤不由羡慕的对宝钗说道。

  “也没有什么,都是哥哥教的。哥哥说是多懂点东西,见识广了,就更容易为人处世。”宝钗回道。

  如今不管家,王熙凤也有些无趣,不由问道:“宝妹妹,识字难吗?”

  “不难的。”宝钗答道,“咱们常用的字,不过一千来个。像表姐这样聪慧的人,一天认识几十个,一点问题都没有。一两个月就能认识的差不多了,写字就是多练练就行。”宝钗说道。

  王熙凤有些心动。

  贾琏回贾家处理家事了,还不知道结果怎么样,不过和自己姑妈撕破脸是肯定的。贾琏还是有这个志气的,不会糊里糊涂的将这件事放过去。

  王熙凤认为,贾琏对上王夫人,大概率还是赢不了。不论结果如果,自己短时间内,是别想管家了。

  自己如今也不想管了,心累。她就想好好的将这一胎养好,这比什么都重要。

  不过单单是养胎,似乎有些无趣。为了以后不被坑,王熙凤打算将整部《律例》都看一遍,以免自己以后,又被人勾着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

  自己不识字是个大问题,本来她是打算,到时找彩明给自己读的。不过彩明是男孩子,即使年纪小,时常出入自己身边也不合适。

  宝妹妹说识字简单,反正闲着无聊,她就识字试试。她一直都羡慕那些认字的人,觉得人家厉害。

  不像王家,崇尚女子无才就是德,因此,自己不认识几个字。

  如今既然有机会,她一定好好学。

  想着这些,王熙凤摸了一下肚子。这孩子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在自己肚子中,就要跟着母亲一起学习认字了,以后莫不是要考个状元不成。王熙凤不由笑了。

  “表姐,既然你要认字,这本《刑律》有些艰涩,我去找一本《三字经》和《千字文》,用它们识字快一点。”宝钗说道。

  “那你为何拿着一本《刑律》来教我认字?”王熙凤问道。说完,不由笑道:“你个小丫头,提前给我提醒呢。”

  如果是之前,王熙凤估计就怒了,即使表面听着,心中也会怒骂:你家姑奶奶做事,岂是你可以置喙的?

  如今知道自己姑妈勾着自己做的事情,都是为了害自己,王熙凤不由对宝钗有些真心的谢意。

  王熙凤站起身来,郑重的给宝钗行礼说道:“多谢宝妹妹,这份情,姐姐领了。”

  宝钗只抿嘴笑了一笑,没有多说。

  宝钗不知道王熙凤说的话是真心还是假意,因此也没有说这是薛蟠让她做的。

  宝钗将刑法讲了不少,看王熙凤有些倦了,就告辞了。

  等第二日下午,宝钗将《三字经》和《千字文》给王熙凤带了过来。

  这两本书都朗朗上口,宝钗给王熙凤讲四句《三字经》,就将其中的典故给她讲清楚。受了陆先生一段时间的教诲,宝钗讲故事的能力大大增加,将典故讲的一波三折,妙趣横生。

  王熙凤不由说道:“没有想到,做学问也如此有趣,宝玉一直闹着不想上学,我还以为很枯燥无味呢。”

  “宝玉估计是不喜欢拘束吧。”宝钗接了一句,不想多说宝玉,

  王熙凤自己说完,一时有些失神。

  宝玉是她的表弟,也是贾琏的堂弟,她是真的将宝玉当做自己的亲弟弟看待的。如今,她和宝玉之间的姐弟之情,恐怕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宝钗停了会,等王熙凤回过神,才接着向下讲。半天时间,将《三字经》讲了半本,王熙凤还有些意犹未尽。

  薛家前院,贾琏已经来接王熙凤了。

  贾琏见了薛蟠。贾琏是因为薛蟠的提醒,才避开可这次灾难,已经将薛蟠视作可以将家小相托的兄弟。因此,贾琏将这两天贾家的种种都给薛蟠讲了一遍。包括贾赦之前是废太子旧臣的事情。

  其实贾赦的事情不是什么隐秘的事情,二十年前的老臣都知道,不过是时间久远,没有人提起罢了。

  不过,贾赦怀疑,贾母在自己和凤姐被下药的事情中可能也插手了,贾琏没有说。一是不能非议长辈,二是这事没有证据,只是贾赦的猜测,不方便说。

  薛蟠听到贾赦的过往,不由吃惊。

  他之前刚刚觉得贾赦的事情迷雾重重,贾琏就给他揭了底,说了贾赦的不一般。

  等将贾琏和王熙凤送走,薛蟠不由沉思。

  从贾琏的表述来看,贾赦是很爱孩子的。上一世,宝玉和凤姐被魇镇的时候,贾政已经打算不管了,贾赦还是没有放弃,寻医问道的。

  宝玉和凤姐一个是他的侄子,一个是儿媳,都不是自己的儿女,贾赦已经这样操心,他怎么会将迎春嫁给孙绍祖?

  薛蟠仔细看了《红楼梦》一书,迎春嫁人的时间与自己娶夏金桂的时间差不多,那时还发生过什么事情?

  薛蟠想不起来了,那一段时间,自己为了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彻底忘记林姑娘,故意不去关注贾家的事情。

  《红楼梦》书中也没有写贾赦为何会挑中孙绍祖,竟使迎春丢了命去。

  不对,当时迎春是荣国府的千金小姐,上面有做一等将军的父亲,有做贵妃的姐姐,嫁给了孙绍祖当正妻。而孙绍祖是一个指挥,在兵部候缺,为何敢打迎春?真的只是因为贾赦收了他五千两银子吗?

  贾赦是玩古董的,真的会差那五千两银子?会为了银子卖女儿?

  如果孙绍祖是个傻瓜,对仕途,对一切都不在乎,只会耍横,那么敢打迎春,也没有问题。可是书上说他应酬权变,说明他不傻,反而很精明。

  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使的孙绍祖不再顾忌迎春后面的背景。

  薛蟠想起再过没多久,元春就去世了,贾家也被抄家。估计孙绍祖应该是提前知道了这些,知道贾家当时不过是强弩之末了,才敢打迎春。而迎春嫁过去一年后去世,去世的时间,贾家应该彻底败落了。

  这样就说的通了。

  孙绍祖能知道的事情,贾赦应该也是有了察觉。

  当时要么是元春在宫中应该不是那么得势,要么是被厌弃,要么是落了胎,而贾家也走了下坡路。

  迎春出嫁的年龄已经十八岁了。

  普通的官家女子,一般十一、二岁,父母就开始相看人家,十二、三岁左右定亲,及笄后,十五、六岁就可以嫁人了。一般即使晚一点,家中留至十七、八岁的也有,但是那种都是已经有了婚约的。

  夏金桂一直没有定亲,是因为夏家就她一个独女,夏家一直在考虑夏金桂是嫁人还是招赘。

  因此,迎春十八岁,还没有婚约,且贾家无人为她相看,就有些奇怪。

  贾母应该动了将迎春送到宫中的主意。以贾母的偏心程度,如果元春怀孕生下皇子,迎春自然就不用送了。如果元春生下女儿或者没有孩子,元春年纪已经大了,自然会将迎春送到宫中固宠。

  元春应该是在宫中出了什么变故,贾赦提前得知了消息,而贾母还不知道。

  所以贾赦打了一个时间差,急急忙忙的将迎春嫁了。

  贾母是不同意的,她应该想等元春生下了小皇子,安稳了后,才将迎春嫁人。

  迎春嫁人这事,贾赦应该和贾母进行了博弈,才让贾母松了口。

  贾赦想将迎春嫁人,一时之间也没有什么好人选,而孙绍祖这时候撞了上来。

  孙绍祖的情况表面上看,其实不差。

  孙家是大同人士,祖上也是军官出身,是当时的宁荣府的门客,算起来和贾家也是世交。如今孙家只有孙绍祖一个人在京都,迎春嫁过去后就能当家做主,不需要伺候婆婆。而孙绍祖本人,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不满三十,家资饶富,没有家室。(注1)

  从哪方面看,都是一个做女婿的好人选。

  而且,孙家是大同人,一但贾家有什么不测,迎春跟着孙绍祖去了大同,以不至于被贾家牵连。

  这应该是当时,贾赦能为迎春做的最好的选择了。

  贾赦收孙绍祖五千两银子,一是趁着贾家还有些权势,给孙绍祖找人补缺;二来估计与贾赦和贾母的博弈有关。但是贾赦应该没有想到贾家的情况恶化的这么严重,这么快,致使他给孙绍祖办的补缺没有成功。

  妻者,齐也。贾赦是普通人,普通人即使不喜欢妻子,也只会冷落着,断不会侮辱和殴打的。

  他也没有想到孙绍祖竟然是一个中山狼,没有想到孙绍祖竟然打女人,没有想到孙绍祖竟然对自己明媒正娶的妻室这样做。

  贾迎春误嫁中山狼,一个误字,误了迎春的一生,也是可怜可叹。

  作者有话要说:  注1:引用《红楼梦》,原文如下: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祖上系军官出身,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算来亦系世交.如今孙家只有一人在京,现袭指挥之职,此人名唤孙绍祖,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未满三十,且又家资饶富,现在兵部候缺题升.因未有室,贾赦见是世交之孙,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遂青目择为东床娇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