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出现了一幕奇景。

  一个大红披风的讨喜小青年和一个美貌的小公子站在路口,手里拿了一把漂亮的绸带子。

  该不会是谁家的小少爷出来体验民生疾苦了吧?

  那也不该站在路口啊,这段时间还怪乱的。

  一个颇为热心的老大爷拍了拍周怀瑾的肩膀:“哎!娃子!你俩怎么站在这里啊?是不是没找着地方,大爷旁边有地方,跟大爷来!”

  周怀瑾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过去,居然是卖烤地瓜的!

  好香!

  他也没怎么听请人家说什么,循着味儿就跟了过去。

  周围的小摊小贩一见更是忧愁了,这是哪家的傻孩子给放出来了,谁都敢跟着走,也不怕被人给拐卖了去,真跟着糟心。

  更过分的是跟着他的那个看上去还挺聪明的样子,居然也不拦一拦,笑眯眯地跟着就走了。

  周怀瑾和陆小凤一人获得了一个小板凳,人手一个大地瓜,排排坐在那里剥地瓜吃。

  而且地瓜很烫,周怀瑾左手腾到右手,又从右手折腾回来,边扒皮边吹气,地瓜被烤得有些流糖,拿在手上有点脏还有点粘,不过是真的好吃,黄澄澄的地瓜肉,冒着丝丝白气,咬一口软软糯糯,有点甜,一小口咬下去,在嘴里也要反复的倒腾,舌尖被滋儿的烫了一下,咽到肚子里去,那股热乎劲儿顺着胃一路暖到心里去。

  美滋滋的,真舒服。

  周怀瑾幸福的眯起眼睛。

  他这副吃相吸引了不少过路人,使得这条街卖地瓜的营生都要比平时好很多。

  而周怀瑾他们的绸带子也顺利的送了出去。

  老实和尚一个,木道人一个,古松居士一个。

  他们还被一只小黄狗给缠上了,咬着尾巴在周怀瑾的腿边转悠,偶尔轻轻地咬一下他的衣角,眼睛水汪汪的,看得人心软。

  反正一只狗也不浪费什么食物,人能吃的狗都能吃。

  可是周怀瑾一个漂泊不定的人怎么好养一只顾家的狗子呢?

  陆小凤看出了他的挣扎,又看看那只迈步子都不灵便的小蠢狗,笑道:“之前花伯父还和我说不放心七童一个人出来住……”

  “若是有一只看家护院的小狗……”周怀瑾眼睛一亮。

  “反正这么小,还可以训练训练,看这样子长大以后一定能很聪明。”陆小凤眨眨眼道。

  周怀瑾抱起小狗,小家伙许是知道了自己日后生活有了保障,伸出柔软粉嫩的小舌头一下一下地舔周怀瑾的指尖,上面还有一些没来得及擦干净的糖渍。

  “小公子喜欢就抱走他吧!”一旁卖绣样的大娘道:“这狗的娘没了,平日里就靠大家的施舍活着,要是没有谁愿意养他,怕是活不过这个冬天呢!”

  眼前这两个小伙子虽然人傻了一点,上好的绸子就那么白白送了人,但是心地还是很好的,大娘并没有骗他们,这小家伙机灵得很,平日也很讨喜,大家也都愿意照拂照拂它,可是若是说谁要养它,却也真的都是有心无力,如今给它傍了两个“大户”,未尝不是个好去处。

  “啊……”这下周怀瑾可不敢犹豫了,左右花满楼是个同样心善的人,有他和陆小凤在,总能给一条小狗找到家的。

  小狗名叫“无忧”,愿君百岁常无忧的无忧。

  这是陆小凤取的名字,不然周怀瑾暂时也只想得出大黄这样接地气的小名……

  得了狗,他们干脆就打道回府,给小狗洗了个热水澡,珍重的把最后一条绸带系在了他的狗绳上,上面还拴着陆小凤现场雕刻的姓名牌,这样它也是一条有身份的狗子啦!

  而且它还会成为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条见过大世面的狗子。

  于是来晚了的司空摘星看着他俩运气道:“那我呢?”

  我堂堂偷中之王居然比不过一条一碰就倒的蠢狗子???

  “抱歉啊,我们忘了你也要来看了。”周怀瑾挠挠脸,眼神游移不定,反正就是不敢正视司空摘星。

  陆小凤可比他脸皮厚多了,抱过无忧在他眼前晃晃:“这条带子可是宫内御制。”

  “我当然知道。”司空摘星阴阳怪气的冷笑道:“我还知道凭这一条带子还能看到当今两大绝世高手的对决——这样的事没人愿意错过,所以在外面这条带子已经被炒到了很高的价格。”

  “有多高?”周怀瑾问道:“又是谁在卖?”

  “谁在卖我可不知,这一条缎带黑市上已经炒到了五万两,据我所知就已经有十多个人买了它。”司空摘星道。

  可是陆小凤刚刚也说了,他总共就只有六条带子。

  “我猜你一定是已经弄到了,却还要上我这里来讨公道!”陆小凤摸摸胡子道。

  司空摘星突然笑了,道:“你难道不是我的朋友么?有人冒充你在黑市卖这个东西,我当然要来告诉你啦!”

  他笑了一会,又问道:“所以你们真的在街上卖了一天?”

  “没有一天,”周怀瑾纠正道:“也没卖。”

  “我听说了,你俩还在那儿吃了烤地瓜,结果全城的烤地瓜都被人买回去研究,看看这里面是不是藏了什么秘密。”司空摘星笑得直翻跟斗。

  周怀瑾叹道:“只希望他们研究完了之后不是把它扔了。”

  “凉了的烤地瓜热一热还是很好吃,只不过人家买得空自然也不会差这点钱罢了。”司空摘星又连翻好几个跟斗才停下。

  陆小凤盯着他道:“你又厉害了。”

  司空摘星不免有些得意:“因为我知道你还想着赢回去!”

  “所以你是要打定主意不给我这个机会了!”陆小凤笑着指了指他。

  于是他们三个对视一眼,忍不住又开始放声大笑,陆小凤怀里的无忧也趁机窜到了周怀瑾的怀里,找了个舒服的位置窝了下去。

  所以无忧还是一个能进皇宫的小狗狗,至于其他人,那就不是陆小凤他们要烦恼的事了。

  九月十五日,夜。

  月明如水,庭阶含霜。

  周怀瑾抱着一只小狗跟着陆小凤和西门吹雪从皇宫的正门走了进去。

  他们今天白天几乎一整天都和西门吹雪待在一起,连无忧都熟悉了这个气息有些冷的大人,拱着鼻子小猪一样嗅来嗅去,然后被一根指头抵住脑袋瓜,扑腾两条小短腿焦急的刨着桌面,嘴里还哼哼唧唧的。

  西门吹雪眼里流露出一丝笑意,然后故意一按,它就趴下了。

  周怀瑾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比花满楼还要合适的饲养者。

  西门吹雪没有承诺也没有拒绝。

  一切都要等今晚过后。

  “难道比剑就一定要以生死相决吗?”周怀瑾问道:“剑不应该只是用来杀人的,能刺出去,自然也就能收回来。”

  西门吹雪看着他,勾起一抹不太明显的笑:“我的剑,只能是一往无前的剑。”

  “所以你们都好寂寞,才这样的冷。”周怀瑾怅然叹道。

  “你说的不错,唯有能忍受寂寞,才能领悟剑道真谛。”他赞同的点点头。

  但是冷傲如西门吹雪也没有拒绝无忧,谁能拒绝一只哼哼唧唧的小奶狗呢?

  所以他还是被西门吹雪抱上屋顶的。

  然后这热乎乎的一小团就被他还给了刚站稳的周怀瑾。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了过来,他们拼命地伸脖子想要看清他们怀里抱得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谁能想到那会是一只狗呢?

  他们只会觉得连一条狗都来围观这场决斗,还拥有正经的“门票”,这实在是一种侮辱。

  他们却忘了,他们的这种行为在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眼里何尝不是另一种“狗”?

  四周是隐隐约约的弓箭手,突然有人拍了拍陆小凤的肩膀。

  是愁眉苦脸的魏子云。

  “今天来了很多人。”他道。

  “我以为你们应该做好这个准备的。”周怀瑾冷静道。

  “我们确实有所准备。”他嘴里发苦。

  “但是你总觉得情况没那么的严重是不是?”周怀瑾挑挑眉。

  魏子云不说话了。

  “我现在只希望你在皇帝身边安排了护卫——绝对知根知底的那种。”周怀瑾撸了撸怀里的狗子。

  魏子云离得近,眼睛又尖,自然看得出那是一只活物。

  他惊讶之余还不忘压低嗓子道:“你竟然还带了一只狗进来!”

  他可没忘了这只小狗可是西门吹雪交给他的。

  可是在场的人哪一个不是耳聪目明之人,他的惊呼还是被人听清了去。

  所以问题来了,这是谁的狗?

  这个问题萦绕在在场每一个人的心里,就好像西门吹雪不是把狗交给了周怀瑾,而是直接塞进了他们心里一样。

  此时的赌局都没那么重要了,或许等到明天,甚至无需等到明天,京城就会换一个新的话题,比如琅琊剑和剑神与剑仙分别是什么关系,他不是和陆小凤最好了吗?

  再比如西门吹雪为什么要带一只狗进来,这是什么狗,和今晚的比试又是什么关系?

  人类天生就热爱听这些隐秘的事情,连魏子云都忍不住分心来想一想。

  他叫来殷羡,叫他和丁敖前去救驾,然后他回过神,搓搓手道:“我人手不够了。”

  “所以呢?”周怀瑾撸狗的手顿了顿。

  “所以就要麻烦一下你们二位了。”

  作者有话要说:  啊,我居然有盗文了,我还以为我很糊呢!

  我开防盗了,明天联系一下编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