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树林雾气弥漫,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照进白雾之中,远处的山层层叠叠, 似水墨画, 光在白雾中,可见形态,近处能听到涓涓流水和飞鸟鸣叫的声音, 草丛里偶尔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傅严亦推测应该是有小动物在。
这种生态好的地方,动物总是多的。
说起小动物, 也不知道他家的布布怎么样了。傅严亦看向远处的绿林,有点担心自己家的那只小猫,也不知道有没有好好回家, 还是看到他不在家,也就不回去了。
傅严亦是在小长假第二天和江抚明一起出去玩的, 因为江抚明挑的游玩地方有些远, 他在车上就用了一天, 正式爬山已经是第二天以后了。
其实出来也没有多久,傅严亦就有点挂牵起自己的那只小猫了。
他出门的时候又和小猫说了他要过几天才回来, 他家猫很聪明, 听得懂,正是因为听得懂,才担心这个猫不回来。
布布真的是太野了, 总是爱跑出去玩, 他真担心出什么事情,布布是很聪明, 但也招人喜欢,他怕被有心人抓走。
他之前有想过给布布安装一个定位器, 来确定对方的位置,但是布布太不乖了,每次他给对方带上项圈,对方出去前就会脱下来,回家的时候在自己带回去。
在他面前乖乖巧巧的,其实一身反骨,硬戴是戴不上的,他都觉得这只猫是知道他动了什么手脚,才不愿意戴着出门的,但是在家里他给什么都戴,那种可爱的衣服,对方抗拒一下,最后也会同意穿。
原来小猫太聪明了,也会让人头痛。他现在倒是希望对方笨一点,没这么能讨他欢心,他也许可以在对方面前凶一点,也不至于对方糯糯的喵喵叫几声,粘着他用头蹭他的手,他就心软了。
他是怎么都想不到,一只这么可爱的猫猫,会这么有野性的,天生反骨一样。
倒是。
傅严亦将目光看向前面正蹲在地上抓拍的一个背影,眉眼舒缓缱绻。
这个之前被他认为野性十足,是个刺头的青年,反而乖顺地不像话。越和对方相处,就越被对方的人格魅力所折服。
他这一辈子虽然才三十多岁,但是见过不少的人,优秀的人更是不在少数,情商高的比比皆是,但是都没有前面这个人给人的感觉好。
对方目光清澈,真诚热情,却懂得分寸,并不会给人太过强烈的压迫感,就像头顶上方的太阳,暖阳阳的,偶尔会被对方太过炙热的光芒闪到眼睛,但心里清楚这是对方的魅力之一。
做事上,对方细心体贴,不给人冒犯的感觉,处理事情上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大胆又扎实,比起商业那些老狐狸也不曾多让。
傅严亦有意带着江抚明,所以在江抚明来他公司找他的时候,他会让对方看些文件,他很欣赏对方做事情的风格和态度,和他很契合,是个很合适的商业伙伴。
傅严亦也想过,要是对方和他儿子定下来后,就正式带着他到公司上班,对方快毕业了,大四实习也可以来他的公司做事,反正他总裁办公室那一层,大家都认识他了。
他很擅长社交,他总裁办公室的人现在都和他很亲近,有次他还看见办公室的人塞零食过他吃。
对方热情又不世俗圆滑,带着青年的朝气,做事还靠谱,这样的人没有人不喜欢。
他说什么,青年会听,也会主动改。他说的不对,对方也会主动提出,和对方相处非常的舒适,不用担心什么。
有时候傅严亦都在想,自家的小猫要是和对方一样乖就好了。
乖乖的,不要一直在外面野,有时还不会回家,明明听得懂他的话,还要假装听不懂,跟他撒娇,让他不追究,特别会逃避问题。
虽然能罗列出一大堆猫猫的坏习惯,但是傅严亦从来没有想过要换一只猫猫。
说是这样说,想是这样想,要是对方真的跑了不回来了,该急的就是他了。到时候肯定是全国范围地找,不管花多少代价,活要见猫,死要见尸,必须要给他把猫带回来。
骨子里的偏执,让他认定了什么,那个东西就是直到死也都必须是他的。
傅严亦收回自己的目光,抬头看了一下天,天上很清澈,没有什么云朵。这个时候,树叶发出沙沙的声音,风从山上吹下来,傅严亦扎起在后面的马尾晃了一下。
早上的天气还有些冷,风中都带着湿气,凉飕飕的。傅严亦穿着一身设计好看的灰白色运动服,风像是能穿透衣服,吹进他的骨子里,他身体下意识抖了一下。
“傅叔叔,你冷吗?”后面传来一个温暖朝气的声音。
傅严亦往后看去,一个身材高大的青年走了过来,穿着款式和他一样,只是颜色不一样的运动服过来,黑白色的运动穿在他身上,有一种随性的洒脱感。
衣服是宽松款式的,两个人穿起来则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穿在他自己身上就是有一些宽大,穿在对方身上,反而显得有些小了,对方的肩膀有些宽,完美地将这件衣服撑起来,穿的比模特还要好看。
这件衣服是世界顶级服装品牌最新出的,当时正好他和来公司找他的江抚明一起回家,在车上看到了商场外的大型显示屏,那时正好放的是这牌子的走秀,他就觉得穿在江抚明身上会很好看,下单给对方买,对方让他给自己买一件,具体当时怎么说的他忘记了,最后他还是被对方说服了,和对方穿了同款。
这件衣服穿在江抚明身上,是真的好看,江抚明的身材比例很好,穿这件运动服就完美展示出来,同时运动服也显得对方很有朝气和活力。
青年手上拿着一个银色的照相机,身后背着一个专业的绿色登山包,笑着向他走过来。对方总是在笑的,他也很喜欢看到对方笑。
“不冷。”傅严亦说道,手放在自己的背包带上。这个山很高,爬过的人都说陡,爬到山顶上要很久,今天晚上他们还要在山上住一晚上,夜里山上的温差大,两个人里面背着一些衣服和水,还有一些补充能量的小食物。
江抚明说的爬山不单单就只有爬山一个活动,爬山只是一个前提而已,他是准备看日出,看日落,然后在下山前,在山顶的寺庙拜佛后再下山,再到山下的特色饭店吃个饭,才打道回府的,这个安排是满满的。
他做了详细的攻略和计划,选了个好天气,就把傅严亦带出来玩了。
说实话不只有管家看着傅严亦那样老年生活急,江抚明也急,对方一直在处理工作,他也想让对方放松。还担心对方性子不喜欢别的活动,特意选择爬山的,看看绿色植物,感受大自然,对方应该会喜欢的。
听到傅严亦说不冷,江抚明点了点,脸上的笑意变多,“你要是冷的话就要和我说,我把我的衣服给你穿。”
“嗯。”傅严亦点了点头。
随后两个人一起活动活动筋骨,做了一些拉伸动作后就往山上走去。
江抚明是一个很好的旅游伙伴,和他在一块不会感到烦闷,对方幽默风趣,知识面广,路上的植物他能说出个七七八八,景区的介绍他也会,还能说出和这个景区相关的故事,不仅如此,还能说出别的景区和这里差不多的地方,侃侃而谈,语气温和,他像是有用不完的精力。
跟他在一起,永远都能感受到阳光和活力,不会感到无聊。
傅严亦看着前面一边做着介绍,一边还忙着拍照片的江抚明说道:“你好像懂很多东西,去过很多地方玩?”
傅严亦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对方去过很多地方,见多识广,但是又觉得有些不对,对方应该没有什么钱,怎么可能去过很多地方。
他好像问了一个蠢问题。
“嗯?”江抚明被他突然发问弄得有些懵,但是很快就反应过来,脸上露出一个腼腆笑容,手摸在后颈处,道:“没有,这些都是我最近补的知识,我没有去过很多地方。”
说完还笑了几下,腼腆中带着些羞涩感,大男孩站在郁郁葱葱的树林之间,光落在他身上,脸上带着不好意思的笑意,一瞬间,那种青涩的青春感袭来。
傅严亦的校园生活很孤独,他自己都没有反应过来,青春就从他指尖溜走了,他总是忙着做别的事情,比同龄人都要老成,他的青春一晃而过,甚至连班上人的名字都没有认清,毕业证书就下来了。
青春的悸动感,直到现在他才体验到。
只是他现在还分不清这是什么情感,只是觉得有那么一瞬间,感觉自己的青春里应该要有对方的存在。
可是他已经回不到过去了,但是现在对方在就好了。
“你最近查的?”傅严亦将话说出口后,才后知后觉对方可能是因为要和他出来玩,才会去记这些东西,而记这些东西,不用想,肯定是为了让他感到快乐。
对方花掉一个“机会”带他出来玩,还这样用心,这个认知让傅严亦心口处升起了异样的感觉,心脏不由自主地加速,瞳孔闪烁着,却说不出这是什么情绪。
“嗯。”江抚明摸着脸颊羞涩地说道,抬眸小心观察傅严亦的表情,开口道:“傅叔叔,你去过很多地方玩吗?”
对上对方闪着光,渴求着他回答的眼神,傅严亦的手指微微蜷缩在一块,心口处的异样感越来越明显,好像有什么正在偏离原来的轨道。
“没有,怎么了?”傅严亦说道,声音比以前低了好个度,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
傅严亦因为工作的原因去过很多地方,但是从来没有去玩过,工作上的结束就要离开了,他没有休息的时间,特别是他刚接手傅家的那段日子,特别忙碌,连吃饭都顾不上,休息都是在飞机上休息的,天南地北的到处飞。
傅严亦沙沙哑哑的声音在风声中显得有些模糊不清。
大雾将山中的景物遮一半露一半,若隐若现,金色的光芒在雾中躲藏,只是技术不行一下就被人发现了。
江抚明目光直视着傅严亦,带着一些胆怯,摸着脖子的手放下,双手抓在银色的相机上面。
“那个。”
青年的声音在树叶摇晃的声音中显得有些模糊。
“嗯?”傅严亦看向他, “你。”
“傅叔叔。”
“我们以后一起去玩吗?”
青年说完紧张地看着他,一双清澈的黑色眼睛,将自己的情绪展现得明明白白,也太好让人看清了。
满是期待的目光,让他都不忍心拒绝。
“嗯。”
一声轻声地回应在山间落下,便得到了一串回音。
“傅叔叔,你真是太好了!”
“说话要算话,我可要去很多地方玩的!”
“不要得寸进尺。”
“傅叔叔不要当不讲诚信的大人!”
“我什么时候不讲诚信了。”
“傅叔叔最棒了。”
“最爱傅叔叔了。”
声音在山林间回荡,喧嚣热烈。
“没大没小。”
两人的身影逐渐消失在山林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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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抚明挑选的这个地方是5A景点,山很漂亮,也非常的高,在A市是排名第一想爬的山,但是官网下面的评论差不多都是什么“山很美,我人不行”、“风景很漂亮,但是腿说他不爱这玩意,脑子却说他要冲”、“照片好看吗,拿命换的”。
这座山是出了名的难爬,山高就算了,还很陡,又因为陡,这座山上都没有什么卖东西的,需要自备东西上去。但是风景真的一绝,随便一拍都能美出圈,山很高,站在上面都感觉自己心胸开阔。
虽然这个山是出了名的难爬,但是每年还是会有很多人想来征服这座山,来爬的人也不在少数,这里也是登山爱好者必来的地方,一路上江抚明和傅严亦就看到很多装备齐全地登上者们。
他们两个人走得并不快,因为安排了两天,他们只要在夕阳落山之前爬到山顶上就可以了。
爬山是个苦力活,需要耐力和恒心,他有一个目标点在那里,你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到达终点,就是快慢的事情。
爬山最开始的时候是很轻松的,慢慢地,等体力透支,速度开始变得缓慢,事情就开始变得难起来,节奏也就被打乱。
这个时候停下来调整自己的节奏也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山很高,傅严亦感觉已经走了很长一段时间了,大雾都消散了,阳光也变得灼热了,感觉不到冷意,身上冒出汗水,将头发和衣服打湿,腿脚开始发软,身体逐渐感到不适,喘气声变得明显,但是依旧不见顶,眼前是无边无际的青山。
傅严亦着实有些吃不消了,他咬着牙硬撑着走到现在,不想被年轻人超越,但是身体实在是不行了。
傅严亦是有锻炼的,每周最少保持三天运动,但是也扛不住这样走,加上他的运动这么多年来都是在他的可控范围里,他这几年身子又虚弱,禁不起这样的消耗。
他身上有肌肉,但是他总体是偏瘦的,身上的肌肉漂亮,实用性不强。
望着前面还有多余精力拍照的江抚明,傅严亦不服气都不行,对方一路上又是给他当导游,又是给他当摄影师,时不时还要拍一些景色,体力消耗肯定比他多,但是对方像个没事人一样,没有任何想休息的意思。
年轻人的体力真是好。
走到一个提示还有多远的牌子前,傅严亦实在走不动了,提出要休息。
他坐在景区专门设置给游客休息的长椅上,决定休息一会后才走,他目光不敢看江抚明,因为对方在路上问过他很多次,需不需要休息,他都因为看对方还能走的样子,抱有不想被比下去的心思,他拒绝了。
而他现在主动提出来了,多少有些拉不下年来。
他真是老了,体力没有年轻人好。
“傅叔叔。”
耳边传来青年关切温和的声音,傅严亦这不想看对方也不行了,刚转过头去,视线中就出现了一瓶已经打开的矿泉水。
“傅叔叔喝点水吧!”江抚明笑着,笑容在阳光下有些温暖治愈。
傅严亦这个时候才看清江抚明的状态,他早知道对方体力好,但是没有想到会好成这样,光滑没有任何瑕疵的脸上一点辛苦的痕迹都没有,呼吸平稳,也没有汗水,一点影响都没有。
体力真的好的没有话说,这绝对比一帮人的体力要强很多。
有了这个认知,傅严亦突然觉得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了。
江抚明的体力现在的确要比常人好太多了,因为他变成猫做任务的时候,体力值是会不断增加的,也会影响到他的人体状态。他成为小猫要做任务的时候,那真的是不危险都不能成为他的任务,每天刀尖上过日子,需要大量的运动量,自然就强很多了。
江抚明成为小猫的时候,破获了大量的案子,现在已经成为社会新闻的常客,有着自己的猫猫粉丝后援会,大家都在找他,这也给他增加了不少难度,他现在都要避开人群了,运动量就更多了。
不过有一个好事情,改造渣男任务他还做几个,就成功了,后面可以自由选择做还是不错。奖励就是能自由变成小猫。
总之,是能逃出拿命做任务的局面了。
不过这些也都是后话了,现在江抚明眼睛只有傅严亦。
“水。”见傅严亦没有反应,江抚明又轻轻地说了一声。
傅严亦轻咳了几声,伸手接过矿泉水,低声道:“谢谢。”
他现在正好也口渴了,拿起水就小口小口地喝起来,不管是多么迫切需要的东西,他都能保持风度。阳光下,他白皙的皮肤上透着粉色,他现在还不知道自己全身已经泛红了,他本身就白,一运动,皮肤就变红。
他的手握住矿泉水,慢慢地喝着,喉结上下动着,懒洋洋地靠在躺椅上,神色格外认真。喝完后,下意识地舔了下嘴角。
“谢谢。”傅严亦再次道谢,并没有将没喝完的矿泉水还回去,而是向江抚明要了瓶盖子。
将瓶子盖好放在一边后,他对着江抚明说道:“你先走吧,我可能还要休息一段时间。”
傅严亦这一时半会是真的爬不动了,也不好意思开口让江抚明留在这里陪着他。
江抚明听到他话,迟疑了一会后,点头,道:“那我先上去。”
“嗯。”傅严亦点头,然后目送对方走上石台阶,一点点地消失在他的瞳孔里。
等对方走后,他才惊然地发现周围安静得可怕。
之前在山脚下走的时候,还能看到其他爬山的游客,越往上走,能遇上的人就越少,特别是他这种半山腰的位置,上不来的人自己离开了,上去的人就接着往上走了。
他靠在椅子上,目光看着上方的蓝天,呼吸逐渐开始平稳,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运动过了,大汗淋漓的感觉还不错,休息下来还有一种重获新生的感觉,身体得到前所未有的放松,突然觉得偶尔爬爬山也很好。
傅严亦在这里休息,身体得到放松后,他就逐渐开始感觉到无聊,目光盯着远处一个风景发呆,视线并没有聚焦。
大脑回忆着自从爬山后,江抚明所做的一切,越是回忆,记忆就越清晰,他能清楚地地感受到自己和江抚明在一起的感觉,是喜悦的、幸福的、快乐的,是他以前没有想过的。他从来没有想过,有天他会一个年轻人,差他都快一轮的孩子,玩得这么好。
他是第一次和一个人出来玩,要么就是自己单个出来玩,要么就是好几个朋友聚在一块玩,是第一次约一个人出来玩。来的时候,他还怕自己的性格会惹对方不愉快,为此他还准备了好多套“话术”,和对方见面的前天晚上,他还在挑灯看如何和孩子沟通的书。
在之前他已经看了很多本和年轻人交流的书,其实他以前也看的,但是都是一些管教叛逆孩子的书,但是最后实践都无功而返,可能是他用的方法不对。他其实害怕这次自己会不会因为太严肃,太无趣,搞砸了这次的游玩。
他知道自己是一个不有趣的人,或者说有时候有些煞风景,他在人际交往上一直保持着,顺其自然的态度,他太忙了,有很多事情,没有办法腾出时间去适应别人,只能别人来适应他。
再加上他常年站在很高的位置,这么多年,身边想要接近他的人,大多数都带着目的而来,他也不需要去适应,甚至他都可以不用搭理,那些人就会蜂拥而上,争着讨他的目光。
他这些年来,就在两个人身上费神。
一个是他的养子,林逾祁。为对方费心是他应该做的,他既然收养了对方,就要对对方负责任。收养对方的时候,他正好被卷入夺权之中,没有多少时间教育林逾祁,之后几年又忙,等回过神来看孩子,却发现对方已经被带歪了,他努力地想改变,却无济于事,出于愧疚,这些年他尽可能的补偿对方。
另外一个就是江抚明了,这个人的出现本来就让他意外,后面他能和对方相处得这么愉快,就更让他意外,他感觉自己被对方下了蛊一样,总是不自觉地靠近对方。其实他心里清楚,对方身上有着他想要,却没有办法实现的东西,对方热情开朗,能直白地表达自己的喜爱,是热烈的,喧嚣的,坦荡又真诚,身边有很多的朋友,和他正好相反。
更重要的一点是,和对方在一起,他不会感觉到孤独。
微风吹过,他在风中缓缓闭上了眼睛,鼻尖闻着山林的味道。
耳边响起脚步声,起初他没有在意,以为是路上的行人,直到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傅叔叔,尝一口。”
缓缓睁开眼睛,视线中出现了一个高大的青年,对方手上拿着一个雪糕,恍惚地低下头,发现对方另外一个手递了一个雪糕过来过。
身体比大脑快,还没有等他反应过来。
他的舌尖碰到了白色的雪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