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小说>古代言情>带着系统穿越到异世种田的日子【完结番外】>第133章 猪队友神一般的操作

  秦子瑜在听见林晋的话之后便明白他是清醒着的了,于是便放开了他的肩膀,用双手撑着林晋旁边的床榻上,两人的身子这才分开。

  林晋一看,嚯,好家伙,秦子瑜的嘴边都是鲜血,看上去就好像是个刚吸完血的男妖精一般,明明是个哪哪都硬邦邦的大老爷们,不知道为什么林晋突然从面前这张俊脸上看见了色气。

  咳,突然觉得有些被勾引到了。

  林晋有些不自然的将脸转去了一边,可这落在了秦子瑜的眼里就是林晋此刻并不想看见他。

  对此,秦子瑜的做法也很简单,直接抽出一只手捏住了林晋的下巴,稍稍用些力道,迫使他转头朝着自己看着。

  “看着我,从这一刻开始,你的眼睛里只能有我,心里想的人也只能是我,既然他背叛了你,那就将他忘了,不然你一直记着他,会让我觉得你还是在意他喜欢他的。”

  林晋愣住了,所以,他一直觉得前世的那场背叛让他如此痛苦的原因就是因为他还未能放下?

  可这根本就不可能!

  那个狗东西凭什么会让自己记住两世?

  “不如,你与我试试,说不定就能发现我比他更合适你。”

  林晋不由自主的摇头:“这不对,这对你不公平。”

  都说想要忘掉一个人,就要尽快的拥有一段新的感情,可林晋知道,他并非是忘记不了上一世的那个白眼狼,而是背刺的感觉一直让他耿耿于怀。

  “我不在乎,我只在乎你的心里究竟能不能放下我。即便是有一日,也算我成功了是不是?”

  才不是,他要的是面前这人的全部身心,一日又怎会够,可他如果不这么说,面前这个人怕是又要跑的无影踪了,他不想等下一个五年或者更久。

  “你究竟图什么啊?”

  一日?听听,这多么卑微的词啊,林晋并不觉得自己有如此大的魅力。

  “我如此喜欢你难道不好吗?”说着,秦子瑜便躺去了林晋的身边。

  “我想睡一会儿可以吗?”

  这五年来,他很少能睡一整夜的觉,现在林晋人就在他身边,不知道为什么在刚刚发泄过后,朝着秦子瑜袭来的居然是疲惫。

  林晋:他倒是想说不好,可身边的人手臂牢牢的圈着他的腰身,即便是想说不行也不可以。

  不仅是秦子瑜,就是林晋自己也慢慢的睡去了,后来还是伤口的疼痛将其唤醒了,眼睛刚睁开,就看见秦子瑜这会儿正盘腿坐在自己旁边,那双眼睛一直盯着自己看。

  “你不说想要睡一会儿吗?”

  所以,这人究竟是什么时候清醒的?

  还是说他之前那么说就是为了骗自己,等自己睡了,他便是如此了?

  想到这儿,林晋朝着自己肩膀上的伤口看去,见那处早已经被包扎整齐了,这些应该是秦子瑜趁他睡着的时候做的吧?

  他分明记得睡去之前伤口好像并未被包扎。

  “睡不着,我害怕一睁开眼,你就又不见了。”

  林晋:“……”

  所以,为什么不管是上一世,还是现在,留有深刻影响都是自己?

  上一世背刺的感觉让他迟迟忘不掉,这一世因为自己错误的决定,对秦子瑜的愧疚感是不是又要记在心里一辈子?

  这操蛋的人生,真的是让人很无语。

  看着面前那通红的双眼,林晋叹了口气,“不会的,你睡吧,我就在一旁等着你。”

  秦子瑜摇头:“不用了,现在已经天亮了,我要回驿馆了。”

  听秦子瑜这么说,林晋心里一激动都忘记掩饰脸上的开心了。

  但是他等了好一会儿,面前说要回驿馆的人却还是坐在床上一动不动。

  “……要我送你回去吗?”

  这在林晋看来就是一句客套话。

  秦子瑜却显的很开心,拼命的点头,“好,会不会太麻烦你了?”

  林晋:如果他说是,难道就可以不用送了?

  很显然并不是的,因为那人一直用期盼的眼神在盯着他看,林晋不得不起了身,两人收拾好之后便出了门。

  一路上,林晋都是走在前面的,而秦子瑜则是跟在他身边,两人之间就差半个身位的距离,可以说是很近了,只要其中一人稍微伸手就能够触碰到彼此。

  将人一直送到驿馆门前,林晋便打算回去。

  可秦子瑜却根本就没打算放人离开。

  “可以一起吃顿早饭吗?”

  林晋想要拒绝,可他的肚子却率先给出了恢复,咕噜一阵响,他低下头去朝着腹部看了一眼,心里疯狂吐槽: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玩意儿,只会字啊关键时候掉链子。

  不得已,林晋便只能答应:“……好、好啊。”

  这个时候的驿馆里住着的就只有大康的来使,而且还是林晋的老熟人,所以,他一只脚刚踏进去,迎面就与刚打算出门的礼部尚书赵元礼撞上了。

  “林、林公子?”

  林晋甚至能从他的话中听出了一丝惊喜?

  “赵大人,别来无恙啊?”

  赵元礼一脸笑呵呵的正准备好好的与林晋说道一番,却似忽然想起了什么,朝着一旁的秦子瑜看了一眼,然后冲着林晋点头:“好好好,下官原本是出门找将军的,既然将军现在已经回来了,那下官就不打扰了。”

  说完这句话,赵元礼转身走的飞快。

  笑死,秦将军这五年来因为林晋变成了什么样在大康可是有目共睹的,现在这俩人久别重逢,他就不要去做碍眼的存在,凭白惹得秦子瑜不高兴,说不定到时候倒霉的还是他自己。

  早饭两人是在驿馆里吃的,很丰富,量并不是很大,两个成年男子轻松就解决了。

  饭后,林晋以为自己终于可以走了,结果还未等他开口,却被告知新月公主带着一行随从过来了。

  林晋:“……”

  不知道为什么,在听见新月公主过来时,他的脑海里突然想起了前些天和新月公主在酒楼包房里的那些对话。

  无疑,秦子瑜与五年前相比较更加成熟稳重了,也更能入得了新月公主的眼了。

  “那啥……你们打算在这儿待多久啊?”

  林晋觉得按照眼前这个局面,他们还是快些离开就好。

  “你不打算和我一起走吗?”

  面对秦子瑜突如其来的问题,林晋顿了一下。

  说实话,他还真的没有想过,毕竟现在的他也算小有家产了,这些东西是带不走的,如果他要是跟秦子瑜回大康就要将它们全都抛弃了,这……说实话,他不舍得,那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有谁会和银子过不去。

  见林晋犹豫了,秦子瑜脸上的表情变的很失落,“所以,你从一开始都没有打算和我一起回去对吗?”

  林晋:“……”

  “我知道了,既然你不愿意回去,那我就留下来陪你好了,只要我们能在一起,怎么样我都无所谓的。”

  “!”

  等等,这股子迎面而来的委屈感究竟是怎么回事?

  还有,什么叫做“我怎么样都无所谓”?

  拜托,眼前这人可是大康的战神将军,如果因为他的缘故,不仅要背井离乡,还要卸下将军一职,这么做的后果会是什么?

  古有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现在有秦大将军为爱抛家弃国?

  那他林晋不就成了……褒姒,只不过是性别为“男”。

  “不是我不愿意和你回去,这五年来,我也算是挣下了一份家业,如果现在走了,这……这些年的投入就全泡汤了。”

  提及家业,林晋忽然想起一件事儿来。

  “对了,之前欠你的一万多金我早已经准备好了,等什么时候你有空了,我们来商议一下这一万多金你想怎么处理?”

  林晋赚钱的能力秦子瑜自见识过之后,便从未对此有过质疑,只是一想到这五年来他为了眼前这个人茶不思、饭不想,甚至夜不能寐,可他倒好,整日脑子里怕是只剩下银子了吧?

  瞬间,秦子瑜觉得委屈至极。

  “所以,你这些年来拼命的挣银子,就是因为你欠了秦将军的银子?”

  突然,新月公主的声音出现在了两人的耳边。

  顺着声音看去,此刻新月公主就站在林晋身后不远处,这个距离足够她将两人之前的对话听的一清二楚。

  林晋&秦子瑜:“……”

  所以,她应该是只听见了后面这句吧?

  “不过你到底欠了他多少啊?其实最初的时候本宫都挺好奇的,怎么会有人为了银子做到连命都顾不上的。”

  ……

  所以,新月公主算不算传说中的猪队友?

  听了新月公主的话,秦子瑜看向林晋的目光里夹杂着浓浓的心疼,所以这个人为了还自己那一万金吃了很多苦头?

  说到底,让他吃苦的竟还是自己。

  “那些银钱我不是很着急要,你可以慢慢还。”

  其实,秦子瑜更想说的是他可以不要的,但是他知道,如果自己敢这么说,眼前这个没良心的小东西估计会立即抛下他。

  现在他倒是很感谢之前自己做的那份决定,才会让现在的两人之间还有斩不断的联系。

  “听见没,他说你可以慢慢还,这样你就可以不用如此拼命了,如此说来,以后你就可以经常陪本宫到处游玩了,之前邀请你去南风阁,你还不乐意,以后你可是没有借口再拒绝本宫了。”

  林晋真的是恨不得找个东西将新月公主的嘴给堵上,这人怎么什么话都敢往外说!

  “南风阁?那是什么地方。”

  林晋就知道要遭。

  “那是……”

  “公主殿下,您不是说自己很仰慕秦将军吗?”林晋直接打算了新月公主的话,甚至还不停的朝着她使眼色,拜托,如果要是让秦子瑜知道新月公主想要带他去小倌馆,林晋一时有些分不清,究竟是他会比较惨还是新月公主比较惨。

  面对林晋的眼色,新月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哦,那个南风阁就是个吃饭的地方。”

  “既然如此,不知道公主能带在下去一次,在下想要多熟悉一下律京的风土人情。”

  秦子瑜的一番话直接让两人呆愣在了原地,甚至连大气儿都不敢出。

  林晋现在很羡慕那些说晕就能晕倒的人,如果他现在晕过去的话应该不算晚吧?

  可惜,秦子瑜根本就不给他晕的机会。

  “当然了,如果公主觉得太麻烦的话,就当在下没有提过,毕竟在下也没有什么资格要求公主为在下做些什么。”

  “不,怎么会呢,秦将军当然有资格啊。”

  一听这话,林晋便知道新月公主的恋爱脑又长出来了,他现在想要阻止已经是来不及了。

  这人究竟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啊?

  带自己喜欢的人去逛风月场所,林晋总算是知道新月公主之前的那些恋情为什么都无疾而终了。

  应该没有男人会喜欢被带绿帽吧?

  不得不说这新月公主的脑回路还真的挺奇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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