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小说>穿越重生>总在先婚后爱的Beta[快穿]>第50章 逃亡十二时辰(六)

  雨下了一整夜, 后半夜愈发阴冷。

  原本在地上趴着睡的小狗太冷了,趁那两人睡着,跳上床榻, 换到小傻子的枕头边和墙之间的空隙里窝着睡。

  熟睡中的小傻子隐隐闻到一股酸味, 皱着眉头往阿爹的方向蹭,直到鼻尖逐渐被阿爹的味道填满了, 才又舒心地放松眉头。

  他把额头贴在阿爹坚硬的后背上, 睡梦里仍在朝着那几条伤疤呼气。

  呼呼——阿爹不痛了。

  清晨, 这场连绵的阴雨终于有了一丝要停歇的迹象。

  小傻子“大字型”躺在床上,悠悠转醒时,浑身上下都分外暖和,心里那股黏糊糊的感觉也缓和了许多。

  “阿爹?”他的两只胳膊同时往远探,摸了半天, 只摸到一直毛乎乎的小狗。

  小狗也在他的抚摸下醒来,热情地舔着他的手心, 逗得小傻子咯咯直笑。

  笑够了, 又躺了片刻,他忽然辨认出耳边的杂音——似乎有人正在门口交谈。

  是阿爹吗?

  小傻子跳下床,走至正厅,从虚掩着的门缝里望出去,看到一个皮肤很白的青年男子正和阿爹说话。

  那人穿着单薄, 袖子又长又大,两只手相互握着, 放在胸前, 话音柔弱得好似一阵风。

  大概因为这样, 阿爹的声音也放轻了许多, 小傻子听不到他们具体在说什么, 只感觉那两人越凑越近。

  忽得,白面男子望进屋内,和他对上视线。双眼放大,明显是被他吓到了。

  顺着男子的视线,阿爹也回过头来,看到他后也有些吃惊。

  白面男子飞快地说了句什么,随即掩唇遁走,落荒而逃一样;阿爹则转身回到屋里,一眼就瞅见他□□的脚丫。

  “啧,怎得又不穿鞋,脚上的伤还想不想好了?”

  小傻子悻悻地笑,朝着钟臻伸直胳膊。钟臻会意,一脸无可奈何地走近,弯下腰,将他扛在肩膀上,抱去了床里。

  钟臻取来药膏,涂抹在小傻子的脚背上。

  小傻子的皮肤特别白,手脚细腻光滑,一看就没做过什么重活。

  相处得久了,钟臻就愈发确信,小傻子来自一个背景殷实的家庭,至少可以养得他这样一个大小伙子衣食无忧。

  至于为什么这样的家庭还是稀里糊涂地就把儿子嫁给他了,他就毫无头绪了。

  “阿爹,刚才子啊门口的人是谁啊?”小傻子问,“他为什么一看到我就跑了?”

  钟臻正细致地给他涂着药,慢悠悠答:“搬到隔壁借住的秀才,赶路至此,忽然变天儿了,打算等着开了春再走。”

  “秀才……是什么?”

  涂好了药,钟臻抓着小傻子的脚,塞进被子里,“秀才就是……心系国家苍生,将要飞黄腾达的人!他要去长安赶考呢。”

  “那他突然跑什么啊?”

  钟臻瞧了他一眼,眼里带着笑,说:“不知道。”

  小傻子虽然自认是个小孩,可他终究还是大人的体魄。忽然看他房里多了一个衣衫不整,睡眼惺忪的男子,小秀才为了避嫌,当然忙不迭地跑了……

  所有人都默认他们已经成了亲,若是要他人知道他们俩私下里都以“阿爹、小傻子”相称,不得笑掉大牙?

  钟臻自嘲地笑了笑,告诉他,“人家只是初来乍到,对这里的一切都不熟悉,过来问问我集市几点开市,去那里采买新鲜食材。”

  “哦。”小傻子躺回床里,小狗又凑上来,舔着他的下巴,弄得他怪痒的。

  钟臻笑了笑,抚了抚他的额头,“再睡一会儿吧,阿爹去准备早饭。”

  小傻子听话地闭上眼睛, “好,多谢阿爹。”

  钟臻脚步一顿,回眸望着他——小傻子什么时候学会跟人道谢了?

  “小深,你现在几岁了?”他试探地问。

  小傻子阖着的眼睛复又睁开,眨巴眨巴,“嗯……七岁了。”

  “这么快!”钟臻感叹。

  “什么,阿爹?”小傻子一脸懵。

  “没事,再睡一会儿吧。等吃过了早饭,天气好一点了,咱们去集市上卖鸡去。”

  钟臻心里宽慰,小傻子恢复神智的速度要比他预料得快多了,再过不久,他就能清醒过来,想起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了。

  等到那个时候,小深还愿意做他的妻子吗?

  钟臻不知道,刚走两步又退回来,抚摸着小傻子的鬓发,“小深,阿爹告诉你,你想要什么时候离开都好,阿爹都会支持你。”

  小傻子刚睡着又被吵醒,眼里有些恼意,又在看到阿爹时瞬间消散,扁扁嘴道:“小深不走,小深要一直跟阿爹在一起。”

  “知道了,”钟臻眉眼弯了弯,笑颜柔软,“这件事可以等小深长大了再想,阿爹等着你。”

  “阿爹,你干嘛突然这么说啊……”小傻子朝着床边斜了斜脑袋,让钟臻用手兜着他的头。

  “没事,”怕他多想,钟臻话锋一转,“小深会算账吗?”

  “算账……是什么啊?”

  他换了个说法,“小深会算数吗?”

  “那是自然,”小傻子面露得意,“小深的头脑自是最聪明的!”

  回到床上躺好,小傻子也在心里犯嘀咕,记忆里他分明没有学过算数,可他就是知道自己会,而且精通。

  难道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吗?

  晕乎乎的,他枕着小狗暖呼呼的肚子,又睡着了。

  .

  吃了早饭,钟臻来到后院,选了几只肥嘟嘟的鸡塞进竹篓里。

  背好竹篓,一手牵起小傻子,他们一起往村里去。才刚走到门口,小狗也不甘寂寞,嗷嗷叫唤着追上他们俩,他的腿有点短,追了一阵就追不上他们了,可怜巴巴地叫唤。

  小傻子跑回来,将它抱进怀里,贴着阿爹手臂一路走,边走边嘀咕,“小狗呀小狗,你这么小,定是不用吃很多东西的。如今天降异象,阴雨缠绵,你在外面流浪终究也是朝不保夕呀。”

  小狗缩在他怀里,委屈地呜了几声。

  “唉,小狗。谁叫我阿爹说养不起你呢……其实如果能把你留下来,我少吃两碗羊汤也是没有关系的。”

  听到这里,钟臻终于忍不住笑了,掩着嘴走了一阵。

  “小狗,我阿爹刚才笑了,看来也是喜欢你的,是么?”

  钟臻在前面走着,“你是在跟小狗说话,还是在跟阿爹说话啊?”

  “我才没有跟阿爹说话!”小傻子极力反驳。

  “哦,我也没有跟小深说话啊。”

  “阿爹……”小傻子软了下来,“小狗好可怜哟,如果我们不收留它,也就没有人会收留它了,他要冻死了。”

  “知道了。”

  “啊?知道了是什么意思啊,阿爹同意收留小狗了吗?”

  钟臻转身倒走前进,直勾勾盯着小傻子,澄澈的眼睛像要看进他心里一样。

  “小深喜欢这只小狗吗?”

  小傻子有些迷茫,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样是不是在喜欢小狗。他只是不想看小狗流浪,不想让它忍饥受冻,也喜欢小狗舔他的手心,痒痒的感觉让他心里温暖。

  “怎么又不说话了?”钟臻望着他,“小深,喜欢什么就要表达出来,而不是闷在心里。”

  说实话,他纳闷自己为什么总是这样,越是喜欢就越觉得不安,生出喜欢的心思的那一刻,即将失去的恐惧就如潮水般将他席卷。所以他从不说自己喜欢什么,只要他不说,就不会失去了。

  倘若真的失去了,因为他不曾承认喜欢,也有没有理由感到伤心……

  “怎么又不说话了?”钟臻停下脚步,抓住小狗的后颈,即将将小狗从他怀里拉走一样,“小深,你喜欢这只小狗吗,想要养它吗?”

  “喜,喜欢的……”小傻子终于松口,直面自己的心底。

  “我喜欢它,想要它一直跟我们在一起。”

  松手,微笑,钟臻转身继续向前,“那就把你的狗抱好了,他要是突然跑掉了,我可不会帮你找。”

  小傻子在原地呆了一阵,直到怀里的小狗发现一个主人已经走出好远,担忧地嗷了一声,他才倏然清醒。

  “阿爹,等等我呀,阿爹!”他赶忙朝着钟臻跑去。

  .

  担心整月有雨,来不及准备年货,今天集市上的人特别多,都是来为过年置办物什的。

  小傻子抱着狗坐在竹篓旁边,看着里面的鸡越来越少,偶尔也帮着算算账。

  小傻子总是能将一盘乱账理得十分清楚的。

  午时,太阳照得身上暖洋洋的,小傻子和小狗同时犯困,脑袋一顿一顿地打盹。

  过了一会儿,他感觉有块阴影挡住了太阳,他听到钟臻讨价还价的声音,熟悉的气味来到他身边,打开竹篓,拎出一只不停蹬腿的大公鸡来。

  “就这个了?”

  “诶,就这个吧,这腿儿有劲儿,帮我拔毛放血啊。”

  “那是自然,”钟臻抽出身后的菜刀,揪着鸡的脖子,放到案板上。

  这是今天卖出的第一只要求放血的鸡,小傻子懒洋洋地眯着眼睛,望向阿爹。

  哗嚓——手起刀落。那只鸡死到临头,竟然剧烈挣扎了一下。

  一抹鸡血凌空挥洒,哗啦——在墙上划了一道,最后一点下坠,落到小傻子的脸上。

  他的视线瞬间被猩红覆盖。

  他忽然看到一个头戴玉冠、身穿龙纹长衫的男子从金座上跌落,不断吐出的鲜血染红地面,顺着金座的台阶慢慢流淌至他的脚边。

  还是“阿兄”,手持长剑,大喊着朝那男子刺去。他们周围站了许多人,竟无一人出面制止,所以最后只能是他来。

  “阿兄!”他听到自己喊着,张开臂膀,挡在男人前面,“阿兄,万万不可!”

  “小深,阿兄已经不能回头了。”阿兄差人将他架起,拖至旁殿。

  他睁着眼睛,眼前仍是流到他脚边的血。

  他听到剑刃刺入□□的闷声,他听到有人宣布“皇上驾崩”,他听到百官满堂,恭迎新帝,然后他被人捏着脸颊,又塞了一颗药丸。

  他闭上眼睛,将药丸吞入腹里。

  “小深,小深?”钟臻轻拍他的脸颊,“小深,醒一醒,你被梦魇魇住了,快醒来……”

  “阿爹带你去吃羊汤!”

  小傻子睁开眼睛,确认眼前的人是他的阿爹,这才放下心。

  钟臻也擦了擦汗,“还是羊汤管用啊,一说羊汤,你就醒了。”

  “阿爹,”小傻子晃了晃头,“阿爹,我睡了多久?”

  钟臻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两只衣袖,选了比较干净的那个,揪在手里,擦去他的眼泪。

  “你睡了三刻吧,不是很长,但你一直在哭,吓坏我了。”

  小傻子坐起来,把掉在地上的小狗重新捞入怀里,“鸡呢,杀完了吗?”

  “早杀完了!”钟臻掂了掂空空的竹篓,背到身后,“走吧,信守诺言,阿爹带你吃羊汤去。”

  小傻子摇摇头,“不了,我想吃羊汤了。”

  “怎么又不吃了?”钟臻不解。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阿爹该给自己买件新衣服才是!”

  “啊?”钟臻咋摸着这话,哪个老百姓能每年都买新衣服呢?

  他再次确定,小傻子出身不凡。

  钟臻问:“小深,你还记得你的其他家人吗?除了阿爹,你的阿娘,或者你的兄弟姐妹,你还有印象吗?”

  小傻子怔怔地望着阿爹,心里也是一阵错乱。

  其实不光是方才以及昨晚,最近他的意识里总会突然溜出一些没头没尾的片段。

  他总是晃神,依稀间看到层层叠叠的金色屋顶,他看到太阳从最东边的金顶间升起,从最西边的金顶间落下,他曾无数次的走在这中间的空间里,却从没看过太阳从屋顶落下后,究竟去了哪里;太阳在屋顶里面升起前,又是什么形态。

  他记得身边总有个人陪着他,他叫他“张公公”。张公公会检查他写下的每一个字,画完的每一幅画,然后事无巨细地问他,为什么这么写?为什么这么画?有没有什么含义,是不是有谁想要拉拢他?

  他记得自己总要吃药,磕头,看人脸色;这么多人里面,只有夫子对他最好,时常夸他聪明。

  然后突然有一天,他在花园里玩,听到扑通一声。

  后来听说,那位夫子投井而亡了,原因不明。

  他时常意识到自己很危险,也时常觉得自己幸运。他不理解为什么。

  小傻子觉得,自己的身体里其实有两个人,一个人正在吞噬另一个人。

  令人惋惜的是,被吞噬的那个人,正是现在的他自己。

  这很可怕,小傻子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为什么……

  于是,小傻子只好抬起脑袋,故作天真,“没有了吧,阿爹。”

  他看着钟臻,两种思绪不断在脑海里打架,“小深只有阿爹,小深最喜欢阿爹了!”

  .

  从家到村里的那条路,他们一天要走两趟。

  钟臻问小傻子一些事,小傻子答;小傻子也问钟臻一些事情,无论有多愚蠢,钟臻也会不厌其烦地回答。

  他们有时去卖鸡,有时卖羊,有时卖猪。

  再过两年就是新年了,家里的成猪也卖的七七八八,还卖了两头种猪。小傻子觉得钟臻心里应该是高兴的,杀猪的速度越来越快,力气也越来越大。

  跟着钟臻卖肉的这些天,他对血的恐惧也逐渐稀薄,想来是见得太多了……

  卖掉那只被搓的白白净净的猪的时候,小傻子抱着小狗跑开了,说要去附近逛逛。

  钟臻知道他心有不舍,觉得挺好笑。

  不过,见到小傻子走了,那头猪也明显更加放松,神情惬意,扭着大腚走到他的杀猪刀下,慷慨赴死。

  倒也惹得钟臻和卖主笑得不行。

  也许,对那头猪来说,死是一种解脱。

  与其担惊受怕、看尽眼色地活,不如潇洒坦荡,从容自得地死。

  钟臻将这样的想法当成笑话讲给小傻子听,小傻子扯了扯嘴角,干笑两声。

  随后,若有所思道:“也许吧。”

  也许吧——

  一语成谶!

  谁知两年之后,小傻子找回身份,洗去前尘过往,风风光光地回到了都城,回到普通人一辈子都进不去的金宇楼阁之间。

  三年之限已至,商旻深从容选择了坦然赴死,仿佛数年之前的某个灵物的预示。

  那一天,小傻子挥着长剑,刺向坐在龙椅上的兄长,“阿兄,我要你处死钟臻!”

  “小深,你不是也喜欢他吗?”阿兄勉强挤出微笑,“阿兄答应你,只要你今天放过我,我就成全你们俩,可以吗?”

  “处死钟臻!”剑刃抵着他的喉结,渗出一线血痕,“我说,处死钟臻!”

  “好好好,处死钟臻!”皇帝挥舞着长袖,双眸紧阖,“来人,传我口谕,衢连村屠户钟臻,玷污皇威,欺君瞒上,罪不容诛……赐,斩立决!”

  商旻深收了剑,跪在地上, “臣弟冒犯了皇兄,甘受其罚。”

  “罢了罢了,”皇帝挥挥手,“朕,不会再逼你吃药了。”

  不吃药,就得死。

  商旻深久久跪拜,“谢主隆恩!”

  谢主隆恩!

  谢主隆恩啊!

  .

  今年过年,家里多了一个人,不,多了一人一狗,一下子变得好热闹。

  除夕夜,他们的餐桌并不丰盛,小傻子和小狗却吃的欢天喜地的,十分满足的样子,钟臻忍不住弯了嘴角。

  夜深,这夜无风无雨,小傻子在院子里燃了一盆火,丢了一把晒干的竹子进去。

  钟臻正洗碗,忽然听到小傻子叫他,“阿爹,阿爹阿爹,快出来呀!”

  将手上的水蹭在围裙上,钟臻推开门,听到一阵噼啪响。

  “爆竹声中一岁除!”小傻子站在火堆旁边,不断往火里扔竹子,“阿爹,新春吉祥,一世平安!”

  “嗯,新春吉祥,一世平安。”钟臻朝着他微笑。

  小傻子的脸颊被火烘得红扑扑的,朝他挥手,“阿爹,你想玩爆竹吗?”

  钟臻轻轻摇头,看向火光掩映下的小傻子。

  不得不承认,小傻子虽然跟他的期望差距颇大,但自从他进了家门,钟臻的每一天都很开心。

  他习惯了小傻子黏糊糊地唤他“阿爹”,不停催促他“快来快来”,从不吝啬分享自己的新发现。

  小傻子的世界纯粹又有趣,仿佛没有坏事,所有的事情都能有转机。

  小傻子懂事得让人心疼,说羊汤贵就再也不提羊汤,说是新年了就总是要去给他买新衣服,无论吃到什么东西,表情都是一脸餍足……

  过往二十多年,钟臻仿佛生活在连绵无绝的雨水里,从里到外都湿漉漉的,迫切地想要找个归宿。遇到小傻子之后,这人就像个炽热的太阳,一点一点将他的黏腻和潮湿烤干,给他呼吸,给他快乐。

  钟臻喜欢看着小傻子围着他转,悄默默地瞅着他,或者念念有词地同小狗说教。

  原以为成亲娶妻是必经之事,代表着身份转换:他成为一家之长,传宗接代,按部就班地迎接死亡。

  遇到小傻子之后,他愈发明白婚姻的意义,无非是有人作伴,一起放爆竹,一起卖牲畜。

  因为时常陪伴,他心知夜里再冷,也冷不过一个臂弯。

  伤口再多,不过那人的蹙眉轻喃;他可以承受最重的伤口,因为小傻子会心疼他,保护他,不会放任他不管。

  随着火光婆娑升空,小傻子也在一旁手舞足蹈,好不兴奋。

  钟臻站在房檐下,笑眯眯地望着,觉得这一年真是好年。

  这一年,他成家了。

  妻子有点傻,不过问题不大。

  年初一,天朗气清,正午的日光温热。

  钟臻烧了些热水,放到院子的小盆里,叫小傻子过来洗头发。

  小傻子乐颠颠来了,小狗也闻讯跑来,钟臻朝他笑,“待会儿我洗完头发了,剩下的水也给你清理一下啊?”

  小狗歪了下脑袋,听得懂他的话一样,又夹着尾巴跑走了。

  钟臻和小傻子一起笑出声。

  小傻子趴在盆边,钟臻舀了一勺温水,倒在他的头发上。小傻子随即舒适地闭上眼睛。

  “阿爹,你今年几岁了?”他突然问。

  新的一年来了,钟臻也长了一岁,答:“二十七了。”

  “哇,阿爹。你才二十七,而我都十三岁了,所以你十四岁时就当爹了吗?”

  钟臻无言以对。

  小傻子继续自顾自地说:“看来,你不能再当我阿爹了,以后我还是唤你阿兄吧!”

  “……好。”钟臻揉搓着他的头皮。

  小傻子偷偷傻笑,就这么把称呼改了。

  因为他记得,阿兄是最亲近的人,也是永远不会伤害他,也永远不会背叛他的人。

  那两个人没做到,但是钟臻都做到了。

  小傻子其实一点也不傻,决定信任他。

  .

  子时,雨势终于见小。

  钟臻也终于苏醒,身体没什么大碍,只是那么一摔之后,觉得头晕脱力。

  商旻深关切他:“大概是一整天都没吃东西的缘故。”

  “吃了的,”钟臻虚弱地笑笑,“断头饭,上刑场前吃的。”

  “呸呸呸!”商旻深拧了他一把,还好,皮肉还是那么结实。

  “我们走吧,清风也修整了一会儿了。这阵雨势减弱,我怕皇兄他们会再追上来。”

  钟臻颔首认同,扯了枝竹竿做杖,倚着站起身。

  商旻深吹了个响哨,被竹叶与枯草掩盖的清风登时立正,啸了一声。

  “好小子,”商旻深抚摸清风的前髻,“忍一忍,等回了家就给你疗伤。”

  清风用额头抵着商旻深的头,仿佛兄弟间的倚靠。

  其他人只拿他当马,只有小皇子拿他当作手足,他自是知道该为谁效力。

  重新出发,商旻深扛起钟臻的一只胳膊,手臂环着他的腰;另一只手拽着清风的缰绳,加速走出竹林。

  进宝最体贴,唯恐自己成了负担,四条腿飞速蹬地,牢牢跟紧他们。

  它眨眨眼,两个阿爹都在了,还多了一个四脚的玩伴,它真是高兴。

  “进宝?”商旻深走出几丈就要叫一下它的名字。

  “嗷!”进宝仰头叫,表示自己还在。

  商旻深弯着嘴角,好不快活:“努力跟上我们,天亮之前到家的话,阿爹给你炖骨头吃。”

  一听说有骨头,进宝跑得更快了!它追着钟臻竹杖的起伏,片刻不曾松懈。

  钟臻笑个不停,看看进宝,又看看商旻深。

  他的一生中总有太多的意外与变故,但这些并不总指向坏事,偶尔也有这样否极泰来的时刻。

  他觉得人活一生,似乎就是在等待这样的时刻。

  作者有话说:

  大言不惭地算他二合一吧!

  转折应该还蛮好玩的,我要努力写,努力让读者们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