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小说>耽美小说>对她一见钟情>第109章 、跑马

  旁边秦珂离湛江辞很近,她坐在湛江辞旁边,扭头看她,她虽然见过湛江辞几面,但是都是匆匆一瞥,现在这样近距离的接触还是第一次。

  湛江辞这个人,看到她的第一眼,人们往往不会注意到她的容貌而是她浑身的那股子气质,她坐姿端正,背部挺直,表情收敛,神色淡然,像是优秀家庭里面教育出来的孩子,别人见到这个人一定会以为她有不小的家庭背景。

  其次人们才会注意到她的脸,眉眼如画,眼珠清亮,如山间雨雾,清凌,又明朗。

  湛江辞坐在那里,气势就很足了,反正秦珂现在坐在她旁边就感觉有点紧张,在湛江辞叫了一声“秦珂?”的时候,她下意识停止了背,梗着脖子:“啊,是,我是。”

  湛江辞微微笑了一下,没在意她紧张的样子,她调整了一下表情,尽量让自己显得友善一点,“清欢经常在我面前说起你。”虽然有时候经常说的不是什么好话。

  秦珂抬眼望了湛江辞一下,说:“哈,是吗,她说我什么?”

  湛江辞嘴角勾了勾,说:“嗯,说你老是自己一个人出去玩儿不带她,说每次惹麻烦了都拿她出去挡枪......”

  秦珂:......她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话。

  湛江辞话锋一转:“还说你是跟她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从大院儿里就认识了的,是这样吗。”

  秦珂:“嗯,对,我们认识还挺早的。”

  苏清欢小时候住在大院儿里面,秦珂住在旁边不远处,隔着这么近的距离,两个人愣是没碰见过一次,连大人带孩子走亲戚也完美的错过,最后还是分在一个小学,才认识的。

  此后,就开始了苏清欢欺负秦珂的日子。

  秦珂小时候长得矮,不太自信,看起来都不太敢跟朋友们一起玩儿,有孩子去欺负她,她也不敢说出来,老是一个人偷偷掉眼泪。

  苏清欢小时候是个混不吝的小霸王,属于天老大她老二的那一种,还总是正义感十足,幻想着自己是个拯救世间不平的英雄,那时候看见秦珂这么窝囊,第一时间就把那群欺负她的小男孩儿打了回去,还老是说着“女子汉大丈夫,怎么能这么唯唯诺诺的。”说完还感觉自己用了一个成语,觉得自己很不错,于是腰板儿挺得更直了。

  但是秦珂本来只是被言语挤兑几下,这下苏清欢一插进来,那群人就把她当成了苏清欢一伙的了,于是一起揍,连辫子都给抓散了,秦珂当时觉得这人莫名其妙,有她什么事儿啊。

  后来那群人还是老是挤兑欺负秦珂,秦珂没胆子告诉老师和家长,怕遭受他们更多的欺负,于是也就勉强忍了。

  而苏清欢正义感爆棚,她当时刚刚进二年级,势单力薄,虽然武力值很高,但是还是寡不敌众,也还好,当时大家年龄都不大,打起架来也仅仅是扯扯辫子这些事情,没什么太大的皮肉之伤。

  苏清欢不知道从哪儿知道了自己跟秦珂住得很近,于是每天放学都背着个书包和秦珂一起走,秦珂那时候躲苏清欢跟躲那群小男孩儿一样,天知道那群人有时候只是言语挤兑她几次,但是自从这人来了之后,就变成了真动起手来了。

  不过苏清欢眼睛尖,每次放学都老是能把秦珂逮住,秦珂只能屈服于她的魔掌之下,不能反抗,也反抗不了。

  后来苏清欢凭借一张可爱的脸和爆棚的武力值笼络了一大群追随者,那群淘气小男孩儿也再也不敢来招惹她们了,秦珂这才松了口气,不过她心里还是有些怕苏清欢,觉得她简直是个大魔王,居然连那些小男孩儿都怕她。

  后来苏清欢身边人多了,她也不再总是拉着秦珂要一起回去,秦珂松了口气,虽然心里有些感激苏清欢,但是还是不想跟她靠得太近。

  小学结束后就是上初中的时候,秦珂那一天被家人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背着自己最喜欢的兔子书包去哲柳中学报道,新学期第一天,她一直很高兴,期望着自己未来的中学生活,会遇到哪些人,会做些什么事情,她甚至有点想在学校住校,不过家里不同意,她才歇了念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很久,直到......

  “诶诶,秦珂,秦珂。”

  某个笑得连小白牙都露出来了的人站在教室里,阳光染得她半边脸的轮廓都是金黄,苏清欢坐在桌子上面,咬着个棒棒糖,手一直向她挥啊挥的,那样子像是碰见了几百年不见的知心好友。

  秦珂:......

  哲柳中学既有初中部也有高中部,初中过后就直升上高中,而且......秦珂还是跟苏清欢分在一个班。

  秦珂:......

  后来就是大学,也就是现在,眨眼间想来,居然都已经过了这么久了。

  所以,若是要说这个世界上最了解苏清欢的是顾慕,那么第二个就是秦珂了。

  苏清欢是那种越是跟一个人感情好,就越是想要损对方的那一种。

  所以虽然秦珂在心里疯狂骂苏清欢怎么不在湛江辞那里说自己点儿好,但是心里知道要真是苏清欢天天跟身边人夸自己怎么怎么对她好,那才是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

  秦珂尴尬笑了两声,紧张也顾不得紧张了。

  湛江辞和秦珂两个人之间,唯一有联系的就是苏清欢了,这个话题也能迅速拉进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虽然湛江辞想说苏清欢平常还挺在意秦珂的,老是说起她,不过记忆里实在找不到苏清欢称赞秦珂的场景,于是也就实话实说,不过看秦珂这样子,心里也是知晓苏清欢的性子的。

  于是两个人顺着苏清欢聊下去,湛江辞虽然一般看起来不大搭理人,但是她要是想要跟一个人搞好关系的时候是非常有一套的,秦珂是苏清欢的好友,虽然她犯不着跟她也要成为好友,但是还是需要认识一下,至少成为个一般的朋友吧。

  秦珂还在象牙塔里,哪里抵抗得了湛江辞的手段。

  于是,才不到一会儿,秦珂就开始湛姐姐湛姐姐地叫了。

  场上跑马很是热闹,李文浩跑了好几圈儿回来,满头大汗,好像跑的那个人不是马,是他自己一样。

  秦珂嫌弃似的拍了拍他:“去去去,自己去那边换个衣服洗个澡再出来。”

  李文浩敷衍般拍下秦珂的手:“哎呀,我还要看我姐比赛呢,看完了就去,看完了就去。”

  秦珂诧异:“比赛?跟谁比赛呀”

  李文浩指了指场上一个角落:“诺,陶书之呀。”

  陶书之是乐团的另一个主唱,不过是后来才加入的,唱功很不错,看衣服穿着,家里面应当也比较富裕。秦珂对她最有印象的一点就是,这人好胜心有点重,记得有一次乐团有一个演出,是在一个业内的会馆,要是唱好了,说不定能得到业内知名唱作人的青睐。

  但是只唱一首歌,乐团两个主唱,怎么办,按理来说,陶书之是后来才来的,且一般都是苏清欢出去演出,所以就由苏清欢去,但是有人觉得还是要投一下票,但是又认为投票也不太公平,因为明显跟苏清欢要好的人比较多,所以大家就让她们两人都唱那首会馆指定的歌曲,看谁表现会更好一点。

  第二天,苏清欢让几个乐团里的朋友帮着打一下伴奏,结果陶书之居然请了专业乐队过来。

  最后是陶书之拿到了这个机会。

  不过秦珂觉得,主要不是伴奏的问题,苏清欢本身更擅长节奏慢一点的情歌,特别是催泪的那一种,而那首歌是一首快节奏的,偏向于说唱,苏清欢自然就逊色了一点,诚然,陶书之本身实力也很不错,不然也不会成为乐队的主唱,但是秦珂就是不怎么喜欢她,无关乎道理,只凭借女人的感觉。

  “喔喔喔喔......”

  场上热闹起来,众人欢呼声起,马场上少了些人,显得有些空旷,湛江辞一看,苏清欢穿着一身骑士服,拿着马鞭,坐在马鞍上面,停直着背,她的头盔戴在了头上,遮住了那一头亮眼的头发,她旁边的是一个穿着棕色骑士服的人,和她差不多高,与她并排列马在前,看起来神情很是专注。

  这是比赛了?

  湛江辞看着有穿着制服的裁判拿着旗子都过来了,苏清欢察觉到这里的目光,向这边比了一个ok的手势。